2008年12月30日星期二

专访爱情公寓CEO张家铭:中国SNS网站格局已定

专访爱情公寓CEO张家铭:中国SNS网站格局已定

爱情公寓CEO张家铭

  新浪科技讯 12月30日上午消息,当中国的SNS网站还在为盈利苦苦探索时,专注于女性白领交友的爱情公寓已悄然实现盈利。爱情公寓CEO张家铭今日接受新浪科技专访时表示,对于SNS网站而言抓住核心群体很重要,目前中国SNS行业格局已基本确定。

  张家铭来自台湾,2003年创办爱情公寓,2004年正式进军内地市场,目前已经有超过1400多万会员,在北京、上海、台北均设有办公室,共有员工约180人,今年实现300多万美元的收入。

  张家铭将爱情公寓定义为结交新朋友平台,主要针对女性白领和女大学生群体。在爱情公寓里提供浪漫可爱的网络小屋、相册、空间、博客等服务,抓住女性用户心理需求。目前爱情公寓的60%用户都为女性。

  这样的定位也为爱情公寓找到盈利模式,在去年以前其收入80%都来自虚拟物品交易,今年广告品牌的收入开始上升,以至于张家铭不得不扩编广告销 售团队。虽然经济寒冬到来,但爱情公寓在现金方面并无太大压力,早在去年9月,其就获得来自新加坡投资机构850万美元的投资。

  虽然相对于其他SNS网站,爱情公寓已经处于滋润的状态,但张家铭仍然感到很大压力,而这一压力来自于其大四毕业那一年和朋友的赌注。“当时我们创办公司的目标就是30岁公司达到上市标准。”

  原定于今年达到上市标准的爱情公寓,因经济危机而放缓的步伐,但张家铭笑称距离“30岁”这一约定仍有2年的时间。他希望2-3年后,爱情公寓能够在香港或者A股主板上市,而这也是给团队和投资人最好的回报。

  专注做白领女性交友社区

  新浪科技:您如何定义爱情公寓?爱情公寓似乎与校内、51.COM、开心网、Q-ZONE都有部分重合,但又不完全一样,您如何看待这里面的竞争?

  张家铭:爱情公寓面临的人群是白领上班族,可能会和开心网、校内网用户有重合,但是爱情公寓和他们建立的关 系不一样,我们是开发新的朋友圈子,而开心网、校内则是在熟人之间培养互动。当然在新朋友这方面,我们和51.COM以及Q-ZONE会有竞争,但是我们 更加细化,是女孩子的交友社区,目前我们这里60%的用户是女生,只有40%是男生,现在用户的规模在1400万左右,是一个女孩子喜欢的交友社区。

  虽然开心网也可以认识新朋友,但开拓力度比较弱。当然认识新朋友的平台,可能许多人会联想到黄色和违法的内容。但是爱情公寓的定位是女生交友平 台,女生是不喜欢乱七八糟骚扰的,因此我们在这方面非常注意,有不好的内容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当然这样会有很多用户走掉,但是宁愿损失我们也不要这种流 量。也就是这样,大品牌客户才能够信任我们。当然我们和51.COM、Q-ZONE都经常有交流,难免会有竞争,但并不直接,我们还会聊一些合作机会。

  新浪科技:在SNS领域许多东西都具有可复制性,比如开心网火热以后,出现了无数的山寨版,爱情公寓靠什么进行市场区分?

  张家铭:我们的市场定位非常明确,爱情公寓的用户很独特,我们要做女孩子喜欢的社区,东西当然会比较可爱。 如果竞争对手想要和我们一样也可以,但是因为用户群体不一样,转换起来有难度,比如都是男孩子喜欢的,突然转换成女孩子喜欢的风格,用户流失速度会比想象 中还要快。我们社区已经形成了品牌和氛围,所以我也不会轻易去做青少年市场或者二三线城市,否则会反而破坏了自己的品牌。

  新浪科技:但是仅仅针对女性市场,这个群体会不会过于小?

  张家铭:根据第三方数据,2010年互联网交友用户将达到3-4亿,我们主要面向白领未婚人群,大概占了总 体交友用户的三分之一,这就是说未来爱情公寓的用户差不多1亿出头,这1亿人很重要,含金量也高。同样随着经济发展、都市化的加速,这个群体相对收入较 高,付费潜力、广告价值都很大,因此抓住核心群体很重要。

  中国SNS格局已基本确定

  新浪科技:爱情公寓目前收入有三方面:会员费用、虚拟增值和广告,目前这三部分的比例如何?

  张家铭:去年以前我们都是靠虚拟物品盈利,大概占了80%。今年开始有广告,并且增长很快,快到我们都不太 知道该怎么做。今年大概两者比例会是一半一半,虽然经济危机对广告会有影响,但目前我还没有感受到很明显的影响,可能明年不会有十几倍的增长,但增长3、 5倍还是有可能的。我们在广告方面,多是一些营销投放,比如星巴克在爱情公寓开一个虚拟店等等。

  新浪科技:我们也看到校内、开心等一些网站也在做虚拟营销,但是效果似乎还不太明显。

  张家铭:我觉得虚拟物品交易市场不是大家不做,而是不太会做。其他网站虽然也有做,但据了解使用情况并不高,可能原因是那些不是其服务的重点,所以最后也没有从上面赚到钱。

  新浪科技:目前中国SNS网站都在探索盈利模式,但是似乎并不顺利,您认为原因是什么?

  张家铭:许多SNS公司拿到很多的投入,可能暂时没有盈利、上市的压力,他们可以慢慢做。但是爱情公寓有, 我希望公司在这次金融危机过后,至少能够达到接近或者可以上市的标准。根据我们营收的增长率,现在是300多万美元,明年估计能有1000万美元,再增长 个2-3年,还是可以达到上市规模的。

  新浪科技:您如何评价目前中国SNS行业的格局?

  张家铭:我感觉2006年的中国SNS才是大混战,当时出现了很多类似96333等的社交网站,但是现在都 已经没有声音。那时候感觉很糟糕,是一个很混乱的竞争格局。今年我还和51.COM庞升东聊过,大家感觉中国SNS格局差不多今年就能够定下来,但是后也 没也预料到会出现开心网,但是基本格局已定了。

  考虑价钱合理定位互补的收购

  新浪科技:刚才您谈到上市,一开始就定了上市的目标?

  张家铭:上市当然不是最后的目标。但是公司团队都会有这样的共识,大家也希望做出一番不错的成绩,上市是对他们最好的回报。另一方面投资人也有退出压力的,上市也是给投资人支持我们的回报。

  新浪科技:在上市地点上有哪些考虑?

  张家铭:金融风暴之前,我会考虑美国和香港。但是我感觉美国经济5年都有可能没法恢复,3年内香港应该能够 恢复。如果国内A股在法律法规上能够更加调整,A股也是不错的选择。现在的A股其实是恐慌心态,没有安全感而已,长期看来仍然是低点,从公司层面来讲,筹 集资金可能还是在A股。

  新浪科技:您刚才透露去年拿了85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这些钱主要花在了哪些方面?

  张家铭:其实我们公司今年比较大的支出,大概有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就是人事,比如设立北京办公室等,另一个就是推广或者合作,包括跟娱乐业合作、对外广告投放,网友活动等等。

  新浪科技:在内地发展上,有没有考虑过收购一些同类型的公司?

  张家铭:3、4月份也曾考虑过开心网,不过只是想想,没有具体措施,市场低迷很多公司都会出问题,还是需要慎重一些,如果价钱合理,对产品也有互补性,还是可以考虑收购一些公司。收购方向主要是产品和定位的互补。

  新浪科技:您曾经说过最尊重的互联网人物是孙正义,他后来投资了千橡集团,也就是校内网,您是否有和孙正义接触过?

  张家铭:我一直也想有机会接触到他,不过没有正式和软银谈过这些事情。孙正义看中校内是看中他们真实朋友的模式,对新朋友的平台兴趣比较低。不管有没有机会和他合作,他都是一个很值得尊敬的人,我也是受他影响,设立一个几乎不可能实现的目标,然后去达成。

  新浪科技:总体看来台湾互联网web2.0企业发展速度并不快,您认为原因是什么?

  张家铭:这和台湾网络市场有关系,整个台湾互联网用户数才1100万人,很难做到一定规模。比如900万用户的网站在内地,只能说是一个还不错的网站,都没有太大的影响力,但在台湾已经很不错了。所以台湾互联网和广告市场都有局限性,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创业初期就决定来内地发展。

  新浪科技:您觉得台湾公司在内地发展,会遇到哪些问题?

  张家铭:一些细节习惯。比如看网页的习惯,台湾的页面比较短,字体都很大,链接直接在同一页面跳转,这些和内地会有很多不同。

  新浪科技:在创业气氛方面,台湾和内地有何不同?

  张家铭:内地创业环境好很多,无论是风险投资还是杂志网站报道,都有许多创业方面的消息,也公开透明,台湾的大学毕业生则不太清楚这些事情。在台湾我的身边99%朋友都选择去上班,但在内地就有很多学生选择创业。

  新浪科技:您作为年轻的创业者,您认为最好的创业时机是何时?

  张家铭:我觉得最好的创业时期就是大学,有小钱就试着做一些小生意。大学创业虽然很容易失败,但是机会成本 很低,就算失败也会获得很多经验,比如盖茨、戴尔都是大学创业起家的。另一种情况,是工作了10-15年,有管理经验、资金人脉也到位,家庭负担也比较 小,这个时候创业也比较容易成功。许多人刚毕业2-3年就创业,我认为不是好时机,经验、人脉资历都不够,也损失家庭时间,失败几率很大。

  新浪科技:您认为创业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

  张家铭:创业最重要就是人,什么事情都不可能一个人做。身为公司领导人,很重要是如何管理大家的梦想和成就感,大家不仅只是为了一份薪水或者一份工作,而是很开心快乐的达成目标。对于新的创业家来讲,还是有一群对的伙伴,朝梦想和目标一起努力。(韩枝)

用户网上隐私被批发出售

  一张“黑色”的价目表提醒我们,在互联网上的私人信息已被人控制并暗自算好了商业价值。近日,包括银行账户、私人邮箱、社交网站登录账号的国际黑客价目表被曝光,但黑客产业链并非国外独有,记者发现了这张价目表的“中国版本”。

  网游账号最易被盗

  在“偷盗—出售”这条产业链上,最吃香、最易被盗的私人信息是“网游账号”。“一款热门游戏内测时,这样的网游账号能卖到500元,”金山毒霸相关人员对记者表示,“几百元也是常见的价格,因为网游账号里有虚拟货币和装备,而这些现在是有渠道换成真钱的。”

  长期跟黑客打交道的安全厂商对于易遭偷盗的“打击重点”了然于胸。据了解,像开心网这样的热门社区,尽管强调实名注册,但黑客们并不看好其商业价值,“一个开心网的登录账户和个人资料最多值几毛钱,QQ用户的资料也就值几分钱,黑客得手后往往将其提供给一些商家”。但这个价格仍然高于邮箱,在国际黑客价目表上,100万个国际电子邮件地址售价4英镑,“中国也应该差不多,黑客总是打包把邮箱卖给商家发垃圾邮件,但这个价值不大,所以他们要价也不高”。

  黑客产业链“平民化”

  黑客产业链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神秘,它早已经“平民化”。由于各种偷盗工具可以用钱买到,要成为一个普通黑客的门槛已经大大降低。来自360 安全中心的监控信息显示,制作木马的行当甚至已形成品牌,一家名为“比翼马”的网站就以定做、出售各类盗号木马为主业,该网站出售的网游盗号木马针对数十种热门网络游戏,价格也从600元的小马到1500元的木马生成器不等。一旦学会使用这些工具,黑客新手们往往怀着急功近利的心态,在最容易偷盗的私人信息当中寻找商业价值,竟然都形成了约定的价格。根据瑞星公司昨天发出的警告,随着元旦、春节临近,互联网上钓鱼网站数量暴增10倍以上,用户访问这些网站后就会被植入木马,进而丢失自己的网游账号、QQ账号。

  黑客产业可能比我们想象的更严重。根据新华社报道,刚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中,特别增加了严厉打击网络黑客犯罪行为的相关条款,这或许能抑制商业利益驱动下的黑客野心。

2008年12月25日星期四

揭开网络传销的马甲:动动鼠标月薪上万

  “电子商务最后一桶金,晚了只能羡慕别人数钱到抽筋”、“待业在家不用愁,开网站创业半年变富 翁”、“全新加权营销,动动鼠标便有上万月薪”……不知不觉间,这样劲爆的字眼充斥在越来越多的网页上,这让不少渴望财富的人似乎看到了白手起家的捷径。 难道在网络上致富如此简单?本报记者采访后却发现:在网络各种眼花缭乱的商机中,却潜伏着传销这只吸血鬼,而这一次它的伪装,就是网络上各种炫目且令人费 解的新概念。

  IT时报记者 王昕 王靖 林斐

  网络传销揭秘

  伪装:自建网站、网上房东、网络公益——貌似正规的电子商务

  11月底,江西省芦溪县法院审结了目前全国最大的国外网络传销案。不法分子通过一家名为“新智网”的国外网站,在国内采取传销的经营方式推销该网站使用权,短短数年间便发展数十万名会员、经营额达4亿余元。

  由于新智网是国外网站,所以截至发稿前记者仍然可以通过百度找到它。在它的首页上,记者并未看到鼓动人心的致富广告,而是以简体中文在介绍各类促进个人素质提升的教育、培训素材,不少都出自“世界级大师”之笔,其中就包括大家熟悉的“穷爸爸富爸爸”罗伯特·清崎。

  记者在百度搜索“打击网络传销”,看到近两三年来所打击的许多网络传销网站表面看来都挺“正常”。比如一度在国内各论坛、BBS上随处可见的 “SOHO工作网”,它并不是在销售具体的商品,而是在指导网友如何通过自建个人网站,然后用网站吸引网友成为注册用户来获得收入。

  又比如一些国外网站,用国内网络产业迅猛发展的数据来向网友演示,大发展导致国内服务器空间短缺,此时投资国外的服务器空间就相当于是做网络上的“无忧房东”。

  还有在福建曾出现的传销网站,以“中华环保基金会” 的名义希望网民们在网络上马上行动起来,用自己的能力在网上召集更多的人共同加入基金会、共同关爱环境。

  还原:先交钱再发展下线——传销本质不变

  不过,根据芦溪县法院披露的材料,新智网在国内的推广方式堪称是彻头彻尾的传销范本:以“上网学习”为目的,吸引民众缴费注册成为其会员,然后 鼓励老会员介绍发展新会员,介绍成功后就可以获得分红等现金奖励,介绍得更多还能获得新智培训网的原始股和出国旅游。而记者前文提及的那几类传销网站,其 推广方式中也均有“先交钱然后发展其他人加入”这一共同特点。

  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副秘书长李立律师告诉记者:“传销的花样繁多,但有两个最基本的特征,一是组织者以各种方式鼓励会员拉其他人加入,并与经济 利益挂钩;二是会员在加入后必须购买一定量的产品或缴纳一定金额。”记者在国务院2005年8月通过的《禁止传销条例》中也看到,“拉人头”、“缴费或买 货品”、“上下线关系”等三种行为已经被该条例明确地定义为传销行为。

  “这正是网络传销的狡猾之处。”据李立介绍,经过多年的宣传,许多人特别是传销所“青睐”的中老年人群已经对各种打着“保健品、保健器材”幌子 的实物销售有了相当高的警惕性,“基本上只要销售是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人们就会警惕这是不是传销?于是传销就利用人们对网络知识的不甚了解,在各种概念 上大做文章”。

  本质还是传销那一套,但表面都和时髦的电子商务、网络创业挂钩,甚至不销售实物产品,只卖虚拟的会员资格和空间,让人很难立刻联想到这是传销。“当人们没有明确的判断后,思考方式就很容易被传销组织者牵着走,慢慢地会越走越深。”李立说。

  他提醒说,合法直销与网络传销有本质差别,“在国内合法的直销活动,绝不会出现拉人头、交钱卖货的情况”。

  打击:队伍被打掉网站依然在——网络传销更隐蔽

  当记者在网上进行搜索和浏览时,明显感觉到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各种鼓吹“暴富神话”、“轻松致富”梦想的传销网站正在不断增多。这些网站不厌其 烦地强调,只要动动鼠标、做做宣传,财富唾手可得,而且在宣传文字中更是直接“点名”大学生、待业青年、事业不顺的中年人,应该立刻动手,不要再错过机 会。

  “网络传销、传销网站现在愈加猖獗的关键,主要是因为这些传销的组织者在钻网络的空子。”李立向记者分析,网络本身的虚拟性,使得传销组织者更 容易隐藏自己,利用一个银行账号和网上联络,传销的上下级人员甚至都不用见面。同时网络的跨地域性,也让传销组织者轻松将“黑手”伸向各地。“以前传销多 是从身边的亲友、老乡下手,有很强的地域性,现在借助网络可以把天南海北的网友都拉进来,”而网络带给传销的最大“便利”则是隐蔽性,“传销活动往往都是 地下进行,现在借助网络更是可以悄无声息,一般很难察觉,这也直接给打击增加了难度”。

  曾经一度泛滥的黄色网站在有关部门的数次打击之下,势头基本得到遏制。那么此类成功经验能否复制到对网络传销的打击?对此,李立直言难度很 大:“黄色网站可以通过过滤淫秽关键词屏蔽,或者看到网站上的图片基本就能断定是黄色网站。而网络传销往往隐藏在海量的网页、网站中,而且常用的关键词也 是中性的‘创业’、‘成功’等字眼,难以进行一刀切式的屏蔽。”

  江苏、山西等工商部门的一些工作人员也表示,针对网络传销的打击存在许多现实的困难。比如他们想深入了解某网站是否存在传销行为时,网站会要求 输入会员密码,这都令工商部门难以获得传销信息源头;同时像新智网这样的国外网站,在国内传销队伍被打掉的同时,网站却依然“稳如泰山”,留下了死灰复燃 的机会。

  当各类传销在网络上“群魔乱舞”时,李立提醒大家:“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不要对网上赚钱心存贪念和侥幸。”如果一时无法分辨某网站的创业项 目、盈利模式是否存在传销之嫌,那么就请在交钱时千万要警惕,“可以直接到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去咨询,或者拨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和 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李立强调,不少传销活动,其实只要多问问、多打听一下就能戳破这层窗户纸。

  个案调查

  记者在采访中,恰好遇到了一位网名“胡杨”的年轻人。年纪轻轻的他已经多次参与传销,而网络传销在他心目中更是富有发展前景的“电子商务”、“风险投资”。也许正是无数个“胡杨”的存在,才让网络传销找到了滋生的空间。

  被拖欠16万“工资”

  在一个投诉网电通讯(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电)搞传销、骗钱的投诉页面中,记者找到了胡杨(QQ网名)。自称毕业于“武汉大学律师系 ”的胡杨先后在该页面发了三次帖子,并称自己目前正在网电兼职,而且利润可观。他辩称网电的行为不是传销,如果有人想详细了解网电可以通过QQ联络他,甚 至别人可以用他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网电的会员中心,去查核他的收入是否和网电网站上说的一样。

  不过12月22日记者通过QQ联系上胡杨时,他却告诉记者自己也是网电的受害者,“我已经好多天登录不上网电公司的会员中心了,我的推荐老师 (即上家)也没有办法解决”。胡杨仅仅做了1个月,只被骗了750元,而他在东莞的老师还要惨,有16万元的“工资”还没被支付。

  免费拨打手机竟是话费代充

  记者通过网络查询获悉,网电的网站域名www.wdhk10086.com是在香港注册的,而服务器IP地址显示的是新加坡。目前该网页还可以 正常显示,不过其会员中心www1.wdhk10086.com和www2.wdhk10086.com两个页面都无法正常打开。

  网电在网站上介绍自己是一家拥有丰富经验的电子商务运营以及通讯增值服务商,与中国移动亲密合作,其主要产品是“日本专利技术5G免费拨打手机”。不过根据胡杨提供的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得到的材料,再加上他的网上转账记录,记者发现其经营的就是手机话费代充服务。

  该服务一共分为4档,参与会员可由200元一钻套餐为1单起步,最高可到2000元四钻套餐10单。付款之后由网电赠送双倍话费,并为会员指定 的手机号码代充值话费。不过赠送双倍话费不能一次性充完,需要分8个月执行,同时充值成功后会员还可以得到话费10%的销售金额作为提成。另外除了双倍话 费返还,会员还可以得到销售提成。每个会员可以拥有两个购物区,每个购物区的下级会员每产生200元业绩,上级会员可得到40元的提成收入。

  网站骗到钱就“自我关闭”

  在胡杨提供给记者的资料中,除了网电自己的宣传,还有一套标准的“话术”问答,其中在回答“网电是不是传销”时,答案是“如果这种传销能拿着 (政府颁发的营业执照)正常运作两年多,且没有人拿出证据说公司在骗人,且没有被香港政府查封没有被中国移动公司控告,那么这家电子商务公司就可以值得信 任”。据胡杨解释,这些话术问答一部分是从网电的网站上下载的,一部分是网电会员自己的博客上整理而来的。

  据了解,网电大概有8万左右会员。胡杨向记者表示当初看到网电的资料时,还是有些怀疑的,考虑再三后才决定加入。不过出于谨慎,他并没有去发展 朋友加入。他选择的是1000元加盟,一次性通过网银转账向广东省一个名叫吴友娥的账户中汇去了975.71元,据胡杨解释,之所以不是1000元整数, 是因为要扣除他的首次工资25元,而0.71元则是为了区分自己和其他会员区而特地设置的零头。他也确实在11月份收到了来自10086话费充值成功的短 信通知,前后共有250元。

  但是11月29日开始,胡杨就发现有点不对劲了,下午通过网电的平台充值后,直到30日上午还没有收到10086发来的充值成功的短信,而以前一般2小时之内就会收到。同时,网电的会员中心开始出现登录不进的情况。

  12月3日,网电的会员中心发出一份公告,称网站受到了黑客的攻击,正在维修,稍后会恢复正常。而12月10日后,会员中心彻底瘫痪,浏览器一直显示“友情提示:您所访问的网址不存在或网络无法访问,请尝试使用搜索功能查询相关信息”。

  受骗经历权当是风险投资

  胡杨告诉记者,这次受骗就当是风险投资。他甚至声称,自己是学法律的,非常清楚传销和直销没有明确的区别,而且这样的模式确实能够赚到钱,“无 论是传销还是电子商务都是个好东西,只是网电的人太急功近利,做坏掉了”。胡杨的QQ上有100多人,都是因为有兴趣从事这样的“事业”而认识的。“这就 是我的团队,团队就是人脉。”他宣称。

  胡杨告诉记者,现在并没有一份正式的工作,“一个月有30天,我花28天来认真研究考察调查项目,觉得可以的话,我让整个团队都加入进去,也许只要2天我就可以获得几万元的收入,我还要其他的工作干嘛呢?”

  与此同时,另一名网电受害者向记者提供了另一家企业的线索,并认为一家名为新网络(香港)有限公司由网电改头换面而来。记者查询后发现,该域名 的注册信息中联系人名字、邮件、电话与网电公司的域名信息完全一致,只是新网络(香港)有限公司服务器地址显示在河南郑州。这家新网络公司销售的产品和网 电一样,都是所谓的“日本专利技术5G免费拨打手机”,而且和网电类似,也有一个会员中心登录页面。胡杨也向记者证实,听朋友说新网络是网电的子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5日 16:35 IT时报

  传销者亲历

  方女士(化名)曾经是某传销业务在上海地区的发起人,从她的经历不难看出网络传销对我们的影响无孔不入,只要稍不留神,我们就会一步步滑入其中。

  “成功人士”领进

  “艾瑞新(化名)做的是电子商务,我们通过网络销售最好的保健品。”作为艾瑞新上海地区的发起人,方女士虽然已经离开了,但在采访中一直死咬这 句话。在她发展艾瑞新上海地区业务的两年中,很忌讳“传销”二字,对此绝口不提。艾瑞新是错是对?她是不是真的帮大家赚到钱了?艾瑞新究竟危害到社会了 吗?对此,她不愿思考,更不愿回答。

  方女士旅居美国近20年,第一次接触艾瑞新是在美国密友的家中。她眼见朋友从一个家庭主妇变为收入颇丰的成功人士,就连朋友的外籍老公都对这个东方妻子刮目相看。

  不放过同坐公交车的乘客

  2005年,方女士肩负艾瑞新美国总部赋予开拓华东和上海市场的重任回到上海。她发展的第一批“下线”是自己的亲戚。不过头几个月艾瑞新业务拓展缓慢,她承受着来自美国总部的压力,甚至有“公司领导”(即方女士的上线)前来上海督战。

  很快,方女士找到了得力干将魏先生。后者原先从事家居销售,在接触艾瑞新后,毅然辞职,一头扎进新“事业”。在前后约1年多的时间里,魏先生几乎向所有遇见的人推销艾瑞新,亲戚、朋友、客户、老板,甚至是公交车上的同排乘客。

  随着会员人数日益增多,方女士在虹口区租下一间办公室,每周为会员和潜在会员讲课,以期发展更多的下线。据方女士介绍,艾瑞新的产品主要是蛋白 粉和一些抗癌保健品。它的操作模式是如果某人第一次加入,只需购买一套价值300美元的产品,在网上输入个人相关资料以及推荐人的会员号,就可以在网上自 动产生一个会员号即网上商店;如果自己同时购买三套产品或推荐其他两人(下线)购买,则在网上形成一个连锁店;如果推荐的两人也发展了各自的客户,自己也 会按一定比例获益。

  在上海业务步入正轨后,方女士还远赴成都、昆明发展下线,或与公司其他地区的“精英“交流经验。很快,方女士的下线达到了数千人之众,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她就在回国后赚到了第一桶金。一切就像是一个美国梦在上海的翻版。

  网络让传销生意火爆

  方女士坦言,在她的下线中有不少做过传销。有人曾对她说,艾瑞新的业务模式与过去的传销一模一样,而且还沿用了一种较老套的传销模式,唯一不同的是它把一切都搬到了网上,把一个个的会员称作网店,把传销商品叫做电子商务。

  方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绝不是一个唯利是图的人,在做艾瑞新的同时她也在不断地责问自己艾瑞新究竟算不算传销?但当时她迷信艾瑞新是很好的保健 品,而且自己也一直吃,效果很不错。在怀疑的同时,方女士也会经常上网查看有关艾瑞新的新闻。令她震惊的是当艾瑞新在上海发展得如火如荼时,爆出“艾瑞新 被广州工商局查处,被定性为传销”的新闻。2007年方女士终于决定退出。她承认自己赚了不少,她的许多下线也赚到了钱,至于这些钱算不算昧心钱,这是个 她不愿回答的问题。

  时至今日,记者登录艾瑞新网站,一切活动依然运行正常,网站甚至拥有9国语言版本。“当初网站只支持三四种语言,现在看来它的生意仍然很火 爆,” 方女士说,“这就是网络传销的‘好处’,网站在国外,所有钱都汇往国外,即使在国内被查处,也对海外公司的生意没有影响。只要能赚到钱,国内也还是有大把 无知或有意的人在从事这项‘打擦边球’的生意。”

  记者手记

  最怕是心魔

  在这次采访中,记者的心情可谓一波三折。

  最初,是轻松的心情。根据事先的采访计划,记者觉得只要把网络传销的特征、危害说清楚,再把防范措施讲一讲,读者看到了自然会心中有数,以后遇到类似的骗术也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接着,心情转为“怒其不争”。当记者认为不会有人主动撞向网络传销的枪口时,网友“胡杨”出现了。这位看似精明的年轻人始终相信传销是能赚钱的 “好东西”,他曾经因为传销赚过钱,所以还会主动找适合自己的传销项目,万一受骗就当是“风险投资”。如此周而复始,他甚至还有自己的团队。

  最后,是无奈的心情。虽然曾经参与过网络传销,但赚到钱的方女士却不愿面对一个关键的问题——过去做的到底是不是传销?究其原因,大概还是利益让她心中多了一层迷雾。

  事实上,也正是人们心中埋藏的贪念作祟,无论被动或主动卷入网络传销的漩涡,始终都会被自己心中的发财梦蒙住双眼,相信那些拙劣的“马甲”和花招。

  果然,最怕是心魔。

2008年12月24日星期三

阎焱:我能20分钟判断一个项目

  李静颖

  漂泊了二十多个年头之后,阎焱终于找到了自己最喜欢做的事情。

  当过农民、工人、专业运动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者,辗转在世界银行、美国企业任职,从AIG亚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到加入软银中国,再到自己 创建软银赛富,阎焱告诉记者,今年是自己迈入风投界的第15个年头。用他自己的话来讲,喜欢风投是因为每天都有新的挑战,逼迫自己去学新的东西。“最关键 的一点,就是每一天都是新的一天。”阎焱说。

  曾有媒体称,阎焱保持着高达90%的项目成功率。他直言不讳地对记者说:“基本上任何一个项目给我,我20分钟就能看出来。”这样十足的底气源于其在过去几年交出的漂亮“成绩单”。

  阎焱曾参与投资的项目如盛大网络、完美时空、全美测评(ATA)等无一不是今日的明星。在他看来,做风投与聪明与否关系不大,更多的与阅历有关。不久前,他被《福布斯》评为2008年“中国最佳创业投资人榜”榜首人物。

  最好的是花别人的钱

  在世界银行任职时,墨守成规以及一成不变的工作状态,反而令阎焱明明白白感觉到自己渴望改变的天性,他决定听从自己心灵的声音,放弃了丰厚的年薪,在接下来的三年时间内从事美国对中国的外交政策研究,并出版了一本书。

  阎焱风趣地说:“出完书后有一天我躺在床上想,接下来自己该做什么呢?我就在想世界上最好的是什么。我想到世界上最好的应该是花钱,花钱中最好的应该是花别人的钱,而且是花大钱。”

  做VC就是这样。阎焱总结道:“在我们这个行业里,每天见到的人都是非常有趣的人,听到的都是些古里古怪的想法。今天跟你谈网游,明天跟你谈有机大米,太有意思了。”

  于是,从1994年开始阎焱正式进入风投界,成为了AIG亚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大中华地区董事,开始管理27亿美元的资金。

  之后的2001年阎焱又加入软银亚洲信息基础基金,并于2005年将软银亚洲管理团队独立出来,成立了软银赛富。

  截至2007年底,赛富投资基金管理着约22亿美元的资金,累计向中国和印度的60多家公司投资了约20亿美元资金,分布在消费品、科技、传媒、电信、金融服务、医疗保健等高成长领域,单笔投资金额一般在1000万美元至1亿美元之间。

  做有开创性的投资

  阎焱认为,一个VC成功与否,业内人士主要是看两个指标,一个是IR,即年平均回报率,另一个是Cash Return,就是一个基金最终能收回多少。此外,就是评估是否有标志性的投资。对阎焱来说,盛大网络已成为了他在公众眼中的投资经典。

  2004年,阎焱以4000万美元投资盛大,从投进去到退出仅花了20个月,风投以16倍的回报退出,这个战绩已成为了中国MBA的经典案例。对此,阎焱觉得,盛大在上市之前,全世界尚无一家在线游戏公司上市。“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它是创建了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

  之后的阎焱仍然在不断地创造下一个“盛大奇迹”。“2006年我们投资完美时空,800万美元进入,10个月上市,退出回报80多倍,比盛大多得多了。”阎焱说起诸如这样的经典案例时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阎焱告诉记者,在风投业,真正看重的是机构是否作为领投人进入一家企业,特别是第一轮。“在别人都没有注意到这家企业时你注意到了,并最终带领 它上市,这就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阎焱说,“一定要做出有开创性的投资,而不是老是做跟随者。如果只在第三、四轮进去就无任何意义了。”

  阎焱颇有信心地表示,去年其投资的神州数码(00861.HK),将来一定是行业的标杆。据其介绍,现在赛富为该企业最大的股东,该企业占据的IT服务市场的份额已从原来的50%上升到现在的60%~70%。

  神州数码原属联想集团,为IT 服务方案提供商,主打产品包括自主研发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一揽子方案,2001年6月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独立上市。

  赛富的投资节奏

  目前,在软银赛富基金的LP中有80%来自美国,15%来自欧洲。据阎焱介绍,全世界前50位最著名投资公司中的80%都在其中,包括哈佛、普林斯顿、常青藤联盟、瑞士信贷等。作为中国风投行业的领军人物,阎焱认为中国现在的VC、PE还处于幼儿期。

  “中国风险投资才发展近10年时间,VC的火爆也就是从2004年盛大上市开始的。”阎焱说,“但是,过去三年中国的风投太疯狂了,即便是一个新手也很容易融到钱。现在金融危机来了,大家才开始变得谨慎。”

  阎焱表示,市场很热的时候他从来不盲目投。“太红火的东西我们都不跟。”阎焱强调。相反,阎焱有着自己的投资节奏。他向记者解释:“我们先关注 行业,然后看行业内的领先者。但是每个行业都有不同的价值链,比如说太阳能,有从生产原料到清洗切割到装配。另外,从种类上来讲,有硅太阳能、薄膜太阳 能,所以都要仔细考察,因为每个环节都有不同的领先者。”

  每一年阎焱都会带着自己的团队出去旅行,并在活动间隙集思广益,探讨新的投资热点。

  从去年到今年,赛富投资的4个农业项目就是3年前团队头脑风暴的结果。阎焱说:“3年前,我们团队认为农业、养殖业在中国是被资本市场所忽略的 行业,所以我们开始看了。”他颇为自豪地表示:“我们投了全中国唯一能满足欧洲、日本有机大米供给的企业、中国最大的速冻玉米生产企业、中国最大的有机蔬 菜种植企业以及中国最大的马铃薯种植企业,它们在黑龙江、吉林、江西,很多人连去都没去过。”

  投企业就是投人,对此阎焱很是赞同。“如果投了一个错误的人,那肯定赚不到钱。如果投对了一个人,哪怕是夕阳产业,他照样可以把企业做好,给你赚钱。”

  不仅如此,他还强调,风投行业是一个对人的素质要求最高的行业,需要具备基本的经济知识、行业知识、管理经验以及与人打交道的经验。“在这个行业里要生存下来,并保持持续的增长,不能做随机偶然的投资人,要做用心、有思想的投资人。”

工商部门将推网上交易监管系统

  本报讯(记者 袁国礼)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昨天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透露,工商部门今年将力争推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对网上交易进行监控和监管。

  周伯华表示,针对目前网络商品交易的现状,工商部门将开发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规范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国工商系统还将重点监管农村市场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家电等大宗商品下乡启动农村内需市场更需加强监管”。

黑客盗取网站80万点卡获刑13年

  本报讯(记者 王秋实 通讯员 常鸣)黑客王从荣4次侵入北京金山数字娱乐科技有限公司的网游点卡销售系统,窃取价值89.27万元的点卡(游戏充值卡)后网上倒卖。记者昨天从一中院获 悉,王从荣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两名同伙陈某和祝某也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2年和11年有期徒刑。

  21岁的王从荣在一家公司从事网站维护工作。去年5月,他发现北京金山数字娱乐科技有限公司的游戏充值卡在线销售系统存在安全漏洞,可以借助黑 客软件侵入而获取销售账号和密码。他将这个秘密告诉了朋友陈某,陈某带着祝某找到他,说想侵入这个系统获取销售账号,在网上给买家充值挣钱。三人一起到合 肥的一个网吧进行操作,下载了400多个面值分别为15元和48元的金山充值卡账号和密码,用盗取的充值卡给游戏玩家的账号充值,或通过淘宝网按充值卡面 值的5折或6折卖给买家。

  为了防止被查到,他们不断变更作案地点,先后在合肥、安庆、阜阳的多个小网吧盗卡贩卖。其间金山公司曾4次升级充值卡销售系统以增加安全性,但都被王从荣通过技术手段攻破。

  后经鉴定,3人盗取的充值卡价值89.27万元。去年10月19日凌晨,王从荣被警方抓获。

2008年12月2日星期二

新华网:专家建议追查百度竞价排名法律责任

  新华网北京12月2日电 (记者 顾洪洪) 百度竞价排名问题近日引起了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在各界的问责之下,百度就帮助虚假医药信息推广一事对外发布了道歉信,开除了被曝光的违规员工。但截至 目前,百度却并未就是否取缔竞价排名模式做出明确回应,开除违规员工也仅仅作为平息公众愤慨的一种手段,竞价排名这一“祸根”却没有得到根治。

  竞价排名固有的花钱可以改变搜索结果这一弊端,能随着个别作假员工被开除得到改善吗?

  记者在采访中接触到的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这场百度竞价排名风波彰显了目前对竞价排名这一隐性搜索广告形式监管的缺失,特别是法律监管的缺失。百度的根本问题在于其竞价排名的经营模式,绝不是开除一两个员工所能解决的。

  京师律师事务所刘淮扬律师说:“被媒体曝光前,百度存在大量的虚假医药推广竞价排名。被曝光后,百度紧急删除了上千条虚假信息,被辞退的员工当 时所采用的行为准则是百度内部审核就可通过的规定,在无法律监管的前提下,这或许形成了企业运营的一种潜在规则。很显然,百度上成千上万条虚假医药信息与 其他非法信息是这两个员工无法完成的。”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员张樊认为百度的竞价排名就是一种变相的广告,因此广告法对其也适用。他说,百度开除员工并不能免除自己和被开除员工的法律责 任,应按照广告法第三十七条所规定的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对百度进行追查、监管。同时,他还呼吁受百度虚假广告上当受骗的消费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 比如,可以请求民事赔偿;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机构也应介入到百度的虚假广告事件中去。

2008年11月25日星期二

51.com发声明称腾讯无权擅自认定彩虹软件非法

  新浪科技讯 11月25日下午消息,51.com刚刚针对彩虹QQ事件向新浪科技发来官方声明,称彩虹软件经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腾讯无权擅自认定彩虹软件非法。

  据悉,这是51.com对此事的首次正式表态。51.com还在上述声明中暗示,此前遭腾讯起诉的离职员工在加盟51.com之后正是从事IM软件的开发工作,这也证实了此前外界的相关猜测。

  之前,有据接近51.com人士透露,眼下正沸沸扬扬的彩虹QQ外挂软件的确为51.com相关人士开发,在51.com内部已设立客户端运营 中心,专门负责彩虹项目的研发,其中彩虹QQ就是该中心的主要软件。这款软件主要为腾讯QQ外挂,提供QQ用户IP以及隐身查询等功能。

  以下为该公司所发声明全文。

  《企业不能太腾讯,51.com关于彩虹软件的五点声明》

  针对近期51.com开发的彩虹软件的有关传言,声明如下:

  近期,彩虹软件的用户反馈,在使用腾讯QQ时,被提示彩虹软件为非法外挂,并要求用户强行卸载。彩虹软件是51.com所属的一款合法的即时通讯辅助软件,腾讯公司无权擅自认定彩虹软件非法。

  腾讯QQ称辅助软件所提供的免费“显IP、显隐身”功能侵犯了用户隐私,但实际上腾讯公司自己多年来将“查用户隐身”等功能发展为其收费服务 (如“QQ千里眼”业务)。如果腾讯认为提供这些辅助服务属于“非法”,为什么腾讯还要靠自身都认为是“非法”的功能向用户收费?腾讯是否应当将通过类似 功能所获得的收入,退还给广大用户?

  彩虹软件是经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合法的软件。彩虹软件历来重视用户安全,并与360安全卫士深度合作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亦被众多软件 安全厂商评为安全软件。而腾讯公司通过媒体宣称彩虹软件“其行为和蠕虫病毒非常类似”及“导致用户信息泄漏并产生安全问题”,这些不实言论严重误导网友和 媒体。我们对这种随便冠以“病毒、非法”的恶意打压行为感到愤慨。

  腾讯自己收费提供显隐身服务,他人做了就说是侵犯用户隐私;腾讯从其它公司大量“引进”人才,但自己的员工正常流动却要起诉员工;腾讯从即时通讯到搜索到电子商务等众多业务皆“学习模仿”他人,而其他公司做类同业务却被指为抄袭腾讯。企业不能太腾讯!

  我们认为,在合法的前提下,充分的竞争将有利中国互联网的发展,任何垄断行为对消费者和行业最终都是不利的。

  51.com

  2008-11-25

中国网游全行业调查

主题评论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近日,北京军区总医院制订《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通过专家论证。“网瘾”最终被定义为“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可导致性格内向、自卑、与家人对抗及其他精神心理问题,出现心境障碍”。

国家承认的调查数据称,我国13岁至17岁的青少年在网民中网瘾比例最高,大学生网络成瘾率达到9%以上。

来自CNNIC《第2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是,中国目前有网络游戏用户1.2亿人, 18岁以下的网民中73.7%的青少年网民都玩过网络游戏。网络游戏用户平均玩网络游戏的时间是7.3小时/周,其中21.3%的网络游戏用户玩网络游戏 时长超过10小时/周。

在这1.2亿用户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网络游戏产业的年产值超过了200亿人民币,并且依然保持着领先于其他一切互联网商业模式的营收和利润增长率。在金融海啸席卷全球,各大IT公司纷纷裁员的经济环境下,似乎只有网游公司能骄傲地站出来声称,我们不裁员,不降薪。

当然,这并不足以成为批判网络游戏的理由。在这个时间点上我们应该做的是冷静的反思而不是简单的仇富。

问题的关键是,冒着网瘾的风险,让1.2亿的青少年继续暴露在没有任何有效监管措施的虚拟世界当中,让他们去维持中国网络游戏平均超过70%的利润率,支撑200亿人民币的年产值,并且保持40%左右的复合增长率,顶起网游公司高达近80亿美元的总市值,这样真的合理吗?

如果说,如今中国网络游戏行业所构筑的虚拟世界充满真善美,或许这样的质疑会显得有些杞人忧天。不过在记者统一发送到国内主流网络游戏企业的调查问 卷中,连游戏运营商们也都只能声称“网游的虚拟世界区别于现实世界,存在自身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和现实世界会有差异”,甚至没有一家企业在“贵公司所运营 的网络游戏中,虚拟世界是否和谐”的问题下选择“是”。

这倒底应该被理解为一种谦虚,还是悲哀?

从《魔兽世界》的“铜须门”到《劲舞团》的“地震骂街少女”,尽管我们都愿意接受网游运营们“个案”的解释,但如今随意登陆任何一款网络游戏,在游戏世界里公开利用全服务器喊话道具骂街的玩家比比皆是。

更严重的问题是,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利用黑客工具盗窃他人虚拟财产并变卖的“盗号行为”已经行成明确的产业化分工。仅2008年,在武汉、重 庆、上海、深圳等地都曝光过公安机关打掉盗号团伙的消息。按照某游戏圈内资深人士的话说,玩游戏不被盗号很正常,但要是没见过盗号者和骗子,那除非是玩单 机。因为在如今的网游虚拟世界里,盗号甚至已经成为一种灰色文化——所谓“善良”的玩家们在同情被盗者同时,也会蜂拥而上抢购盗号者低价抛售的虚拟物品。

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让1.2亿的年轻人,每周7.3小时地暴露在这个几乎充斥着骂街、小偷、强盗和诈骗者的虚拟世界当中,而不采取任何有效的措施?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有什么能比年轻一代更宝贵的财产?让他们如此赤裸裸地曝光在危险之中,我们于心何忍?

中国网游全行业调查

这是一个年产值高达200亿人民币,纯利率高达70%的行业。

这是一个影响超过4000万年轻人,动辄让他们废寝忘食的行业。

这是一个原本只属于虚拟,如今却和现实对应性越来越明显的行业。

这是一个充满了财富奇迹,又一直遭人诟病的行业。

作为如今整个互联网乃至IT产业中最赚钱的业态,网络游戏和其他所有被证明可行的商业模式似乎都不太一样。和其他商业模式通过“为传统产业提供附加价值”或“提升传统产业效率”的方式赚钱不一样,网络游戏构建了一个独立的虚拟世界,吸引用户进入并完成自身的资金周转。

问题于是由此产生。构建一个新世界,所面临的问题和矛盾必然远远超出想象。随着互联网对于现实生活影响的逐渐深入,随着现实货币在虚拟世界里的逐渐流通,网络游戏所构筑的虚拟世界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现实影响力。

主管的政府职能机构已经意识到这一点,针对虚拟货币交易征税的想法出台就是最好的证明。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并不是所有的现实规则都能被直接搬到虚拟 世界里并发挥作用。和年轻的中国互联网改变了一代中国人获取信息的方式一样,同样年轻的网络游戏正在改变新一代中国人的娱乐方式。而面对这种几乎发生在一 夜之间的改变,政府职能机构似乎还没有找到监管的首要切入点。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欲先利其器,首先应该做的或许是看清楚“事”的本身,分清楚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具体到中国网络游戏行业来说,梳理清楚整条产业链的运转模式,掌握产业链各环节上利益组织默认的游戏规则,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第一部分 网游运营:我是你的神

10月9日,上海市涉及金额最大的虚拟财产交易案最终以庭外和解的方式收场。

原告郭先生起诉的原因是,自己一个月前花费47500元人民币购买等值虚拟货币并换取的虚拟装备,在一个月后因为其他玩家使用外挂的原因,瞬间贬值 至4000元。不过最终让运营商选择息事宁人并不是他的诉讼得到了法官的支持,而是郭先生的朋友在诉讼同时向法庭质疑游戏公司出售虚拟货币并不开具发票, 只有一张“没有公章的收据”,涉嫌欺诈。

事情最终的解决办法是,游戏运营商帮助郭先生修改部分虚拟物品,而郭先生承诺“不再为此事纠缠公司”。

随意登陆任何一款网络游戏论坛,此种事件比比皆是,不过绝大多数都只能以在论坛上发发帖子泄泄愤了事。除非自行负担昂贵的诉讼时间成本,运营商对类似事件的处理态度原则只有两个字——无视。

“游戏的虚拟世界是运营商按照自己的想象去规划的,如果没有来自现实世界的压力,运营商就是上帝,就是神。”杭州天畅科技公司创始人、“网游+牛肉干”模式的实践者郭羽说,“在存在庞大客服建设成本的前提下,神有什么理由去关心普通的人?”

神之路

目前中国网络游戏最主流的商业模式是“免费游戏,收费道具”。运营商在完成游戏的初步开发并公开测试之后,玩家可以免费进入游戏世界,运营商同时在游戏中开放虚拟货币的消费,并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引诱玩家进行消费。

尽管大部分虚拟商店中出售的人民币道具都可以通过游戏里的其他渠道(如打怪)获取,但游戏运营商为了刺激消费,通常都会通过技术手段严格控制人民币道具的免费获取几率(爆率)。玩家要想不花人民币获得足够数量的虚拟道具,所需求的时间几乎是无限长。

这于是演变成为一场典型的“猫鼠追逐战”。一边是玩家想尽办法提升效率,另外一边则是游戏运营商不断监测虚拟世界里的供需关系,一旦某种虚拟物品的市场需求提升,只需要在服务器端稍微改动几行代码,该物品的爆率就可以直线下降——别无选择的玩家只能乖乖就范掏钱购买。

据说《征途》老板史玉柱是此种模式的开先河者。他自己也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回忆说,当初他是位狂热的《传奇》玩家,当时中国网络游戏领域还没有任何官方渠道提供虚拟道具的销售,玩家要想追求极品的虚拟道具,只能花费大量时间成本到游戏里去考验自己的运气。

“极品都是可遇不可求的,玩家把这个叫做人品。”史玉柱说,“当时我就认为应该开放一种渠道给那些和我一样,没有太多时间,愿意花费一些钱去购买这些道具的玩家。”

2003年,《传奇》老板陈天桥把史玉柱的梦想变成了现实——不过那个时候,史玉柱已经开始筹划自己的《征途》了。绝顶聪明的史老板通过《传奇》悟 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无论玩家再怎么精明,再怎么厉害,都不可能有机会比运营商更强势。要想在游戏的虚拟世界里玩得彻底愉快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自己做游 戏。

老虎机原理

不过其实陈天桥“免费游戏,收费道具”的模式也并非绝对原创。早在2001年,《石器时代》的内地运营商北京华义就已经开始尝试类似的模式。不过华 义的做法简单而原始,其开发出的更多收费道具都是永久性的,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游戏平衡,最终对游戏寿命造成致命影响,加速了《石器时代》盛极而衰的过程。

相对来说,把这一模式发挥到极致的史玉柱就要聪明和谨慎很多。他把通过人民币进行销售的虚拟道具分成了两类,一类是用于提升玩家自身能力的永久类道具,另一类则是使用后即消失的消耗类道具。

“怎么能刺激玩家多花钱?最大的诱惑就是通过某种方式提升自身的属性能力。”某熟知网络游戏开发内情的资深策划人士称,“运营商通常都会提供两种互 不冲突的虚拟道具供玩家选择。一种是永久类的,通常被命名为宝石,另外一种则是消耗性的,比如《征途》里的装备砸星,或者是装备强化,名称不同,道理都是 一样的。一般来说,第一种虚拟商品的看上去单价比较昂贵,第二种门槛低,但却是真正的赚大钱。如果打比方来说的话,网络游戏就像是拉斯维加斯,第一种方式 就是酒店的房间,花一点点钱的玩家住标准间,花更多钱的玩家住套房;而第二种方式,就是酒店里的老虎机。”

这样的比喻看上去有点夸张,但事实的确如此。

按照目前中国网络游戏主流的游戏规则,运营商都提供一种方式让玩家以几率方式提升自身能力,以获取更好的虚拟世界体验。而看上去只是数学问题的概率计算事实上并不是那么简单。

“要想提升装备能力数据,就需要花费人民币购买某种虚拟道具,这种道具通常都不会很贵,大概也就1块钱,第一次成功的几率是50%,第二次是 20%,最后一次或许是1%。”上述知情人士解释说,“按照运营商设计的游戏规则,如果装备需要提升9次才能达到极限值,那么在9次提升的过程中但凡失败 一次,都需要重新开始。如果用数学概率原理去计算的话,连续成功9次的概率接近无穷小。不过在整个服务器里,总会有那么几个幸运者出现。道理很简单,因为 服务器运算的原理根本不是针对个人的概率计算,而是在一定时间之内,所有玩家的失败概率——如果你去做一件成功率只有1%的事情,并不是说你需要失败99 次才能成功,而是只要在一定时间之内,全服务器有99个玩家失败了,那么你的成功率就是100%。”

这并不是什么机密的游戏规则。老虎机的制造商在几百年前就充分意识到了人性中的这一弱点并大敛其财。无论什么形式的老虎机,原理都是“赢1000个 玩家输给1个人”。在拉斯维加斯或者澳门,每每爆出某个幸运者赢走赌场多少多少万美元的消息,但没人知道,那是在多少万人每人都输掉多少钱之后才发生的故 事。

不过相对来说,以“上帝”姿态出现在虚拟世界里的中国网络游戏运营商们比老虎机的经营者们要舒服得多。因为老虎机毕竟还有向某个幸运儿付账的时候,但在虚拟世界里,倒霉蛋也好,幸运儿也好,都只不过是运营商们的消费者而已。

“都是概率事件,你大可不必那么愤怒。”上述知情人士说,“都是小概率事件,你别当是在玩老虎机,当作买彩票不就完了?”

第二部分 网游开发:披着“创意”外壳的泡菜?

1998年,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首次提出这一概念,声称创意产业是一种国家产业政策和战略产业理念,将创意产业界定为“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

中国网络游戏行业中开始打出“创意产业”的招牌是在2003年前后,而在整个产业链条中最能体现“创意”的则是网络游戏的策划团队。按照目前中国网络游戏业的市场行情,一款大型主流游戏的资深主策划月薪动辄在2万人民币以上。

和众多传统的业态一样,策划往往是一款产品的灵魂所在。全球公认最成功的游戏开发公司暴雪高层就曾经公开表态说,游戏策划团队是整个公司里最宝贵的财富,也是“最聪明的一群人”。

不过在中国,情况好像并不一样。

落差

“网络游戏和单机游戏不一样,推出的时候往往都是半成品,甚至是完成度仅仅30%左右的产品。”从2000年就开始在网络游戏行业里打拼,如今就职 于国内某知名一线网络游戏公司的宁小姐(盛大北京副总裁卢宁宁,如今主管行政、招聘、人事)说,“最早的时候国内几乎没有自己的游戏开发团队,都是从韩国 直接代理过来一款产品,国内所谓的策划、研发大多扮演客服和测试员的角色,工作就只是找BUG和配合市场推广。虽然国内的游戏企业越来越重视开发环节,但 是游戏研发和策划环节还太年轻,虽然受重视程度和待遇都上去了,但是整体的创意实力还差得太远。”

有意思的一点是,在记者和目前国内绝大多少数主流游戏运营商联络并要求采访其主力游戏主策划的过程中,得到的反馈绝大多数均是“策划不愿意接受采访”。

来自多家游戏公司市场部门和知情人士的反馈显得相当无奈——游戏策划团队如今在公司里属于宝贝,一个个都象是艺术青年,只喜欢在自己的世界里生存,不太爱搭理圈外人。

而来自网络调查数据则显示,参与调查的玩家中有62%认为中国网络游戏产业中,如今最薄弱的一环是“游戏策划能力”,得票率领先第二位的“客服能力 ”高出40%。同时有82%的参与调查玩家认为“国内自主研发的网游产品仍然未能摆脱当年的韩国游戏模式”、“吸引玩家继续的只是游戏的社区性,而不是游 戏本身”。同时,90%的用户认为,中国网络游戏行业“算不上创意产业”、“体会不到网络游戏里创意何在”。

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在市场化经济对于他们物质生活质量的本质提升,和他们工作成绩之间的对比,长期以来一直形成鲜明对比。

“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五千年的文化底蕴,有无比精彩的神话、奇幻、武侠文化积累,面对如此丰富的历史文化积累,我们完全有傲视全世界的资 本。”几年前,时任金山公司CEO的雷军在描绘中国网络游戏的美好前景时无比兴奋地说,“一款网络游戏其实就是一款文化产品,中国人完全有能力生产出比韩 国和欧美更符合中国人价值取向的网游产品。”

不过来自天极数据调查中心《2007年度中国IT网络调查报告》的数据则显示,2007年度中国用户关注度最高的十款游戏中,仅有4款大型 MMORPG游戏是国人自主研发,同时也取材于中国文化的游戏产品,暴雪公司以西方魔幻世界为背景研发的《魔兽世界》以45.21%的得票率高居榜首,领 先第二名接近20个百分点。

新泡菜模式

“游戏开发又不只是策划团队的事情,是整个研发环节的系统工程,是一种协同作战的结果。”曾担任过国内某知名网络游戏主策划,现就职于某创业公司的 丁某(化名,现就职于蓝港在线)说,“毕竟游戏是依靠计算机语言实现的世界,不是说游戏策划想到什么点子就能完美地体现到产品层面,有很多东西是受到游戏 引擎、服务器水平等运营质量限制的,所以责任不能完全算到策划头上。很多时候都是策划有很好的创意,但是技术团队的执行力不够,最后只能取一个折中点,效 果就差了很多很多。所以问题不是某一个方面的,而是整个行业运转模式所造成的。”

这也是丁某放弃高薪跳槽的重要原因——和前文中描述的一样,丁某看上去是个典型的愤青。 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沟通能力是他最大的弱点,在暴雪这样的公司,主策划这种木讷得甚至有点偏执的个性往往能够得到其他团队的体谅——主策划需要做的事情只 是设计好一个完美的虚拟世界,然后用脚本的方式记录下来交给技术团队,让他们照本宣科去翻译成计算机能够理解的语言。

“暴雪可以用十年去打造一款游戏,中国哪个公司可以?”丁某说,“在暴雪,技术如果对策划说,这个暂时做不到,那么没问题,等到你解决了技术问题再 去实现。可是在中国,技术说做不到,策划就只能按照技术所能实现的水准去重新策划游戏——因为市场在等着要产品,公司在等着要利润,没有办法。暴雪是在做 游戏,而我们是在做利润,这就是区别。”

2001年前后,网络游戏市场在内地出现井喷式增长,国内运营商开始批量从韩国、日本等游戏开发比较成熟的国家寻找产品,用代理运营分成的方式将其 产品引入内地运营。出于收回投资和抢占市场的目的,当时流行于中国游戏圈的说法是“见产品就要”,而韩国的游戏开发作坊则是“出产品就卖给中国人”。

最疯狂的时候中国市场上甚至同时存在超过200款运营中的大型网络游戏,虽然也不乏品质精良的优秀产品,但由于开发周期被压缩到半年甚至几个月,大 多都只是“打怪”、“升级”、“PK”的简单线索,丝毫谈不上什么“创意”。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业内评论家才将网络游戏讥讽为“泡菜模式”。

“以往是从韩国买泡菜,现在是我们自己做泡菜。”丁某说,“比如某NASDAQ上市公司(指北京完美时空),做成功一款游戏之后,就把一套游戏的模 板换个外壳,就当作另外一款游戏拿出来卖,除了游戏里显示的人物形象不同,系统名称不同之外,根本就是同一款游戏。这样的产品,哪里有什么创意可言?”

第三部分 玩家:谁在娱乐谁?

零是个单亲的富家女,两年前,母亲把她送到美国读书。

一个人总是很无聊,没有朋友的她开始玩网络游戏。一周前,她终于把自己帐号里的人物从服务器上彻底删除,两年来游戏曾经带给她的快乐和痛苦随之烟消云散。唯一留下的是厚达3厘米的信用卡账单,总价值47.8万元人民币。

“我不缺钱,这也算不上多少钱,少买几个包包几件衣服的事情。”零说,“我受不了的是花了钱还得受别人摆布。我本来是那区里花钱最多的,也一直是最 厉害的。可是运营商稍微改动一下游戏规则,我就变成最没用的了。没错,我是有能力按照他们升级的游戏规则重新把自己变厉害,可是原来花的钱就全白花了。我 不喜欢那种被别人玩弄在股掌之间的感觉,我花钱是来娱乐的,不是娱乐别人。”

那一天之后,零把自己MSN的签名改成一副对联,叫做“防火防盗防诈骗,戒烟戒酒戒网游”。

你永远猜不透我

周星驰在《食神》里把自己成功的秘诀归结为简单的一句话:“你永远猜不透我”。善变的他通过左右游戏规则,来实现对世界的予取予求。

用这个来形容网络游戏或许再贴切不过。更夸张的是,玩家在踏出自己网游生涯第一步的时候就必须接受一份以不同名目出现的格式合同,其中都会约定一 条,运营商随时有权利对虚拟世界里的游戏规则进行调整,玩家只能无条件接受,由此带来的所有虚拟财产损失,运营商没有任何义务进行赔偿。

以时下最流行,也最赚钱的多人同时在线角色扮演类网络游戏(MMORPG)为例,运营商首先要做的事情是构造一个虚拟世界,并提供不同的职业发展方 向。其中最容易发生的问题便是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平衡性问题。由于动辄牵扯到数以万计的玩家,运营商对类似的调整总是非常谨慎。但限于开发和策划能力,这也 往往是玩家最为不满的问题。

在网络调查中,100%的玩家把自己“对虚拟世界最不满意的地方”定义给“职业不平衡性以及由此产生的问题”。

在游戏圈中这也一直是最难以解决的问题。即便是全球公认最具实力的游戏开发商暴雪,在其最成功的作品魔兽系列当中,也没办法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每个职业的玩家都希望自己比别人更强大。”金山老板求伯君说,“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平衡存在,运营商能做到的只有相对平衡。”

可问题就产生于运营商追求“相对平衡”的过程当中。由于总是被迫调整游戏规则,不可避免带来玩家在旧游戏规则下投资的贬值。更关键的是,相对于贬值带来的损失,玩家更难以接受的是永恒不变的“不确定性”。

“如果所有的虚拟财富都是通过虚拟方式获取,中间和现实货币不发生关联的话,那么运营商还存在免责的可能性。”Techweb创始人祝志军说,“现 在的情况是,大量虚拟道具是和现实货币直接关联的,虚拟财富的贬值也直接意味着现实财富的缩水,虚拟世界里的经济问题于是就变成了现实世界里的社会问题。 按照目前的政策,对虚拟财富的界定和保护依然是灰色地带,今年有关虚拟财富的纠纷和诉讼也发生过很多起。”

不完整的消费者

在一线网络游戏运营商发回给记者的调查反馈中,接受采访的企业都认为“玩家是运营商的消费者,理所当然应该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但纵览截止目前为止所有最终走上法庭的虚拟财产纠纷案,没有发现任何一例适用了《消法》的案例。

“玩家和游戏运营商之间的消费环节是指玩家购买游戏点卡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玩家的消费行为的确是得到《消法》保护的,但实际上玩家的消费行为在 这个时刻是并不完整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老师说,“网络游戏大多采用预付费模式,也就是说玩家需要先把人民币兑换成等值的虚拟货币,才能进行在 虚拟世界里的消费行为。但后者通常被定义为虚拟消费,目前国内的法律体系还没有针对这一领域的明确规定。”

这于是成为虚拟世界纠纷的根本原因。按照运营商默认的强势逻辑,玩家在购买点卡的过程中发生任何消费问题,都可以得到妥善的解决,但一旦购买的行为完成,人民币被兑换成为虚拟货币,再进行的任何操作都将被默认为“游戏里的操作”,而不是消费行为。

两周前,当国税总局一纸批复提出“针对虚拟货币交易征税”的政策后,多位业内评论家和法律界人士认为此举无形中默认了虚拟货币的合法性,并将虚拟财产认同为现实财富的一部分。但截止目前为止,我国对虚拟财富的立法依然处于半空白阶段。

但就算是得到运营商认同的“消费行为”,实际上也并不那么规范。10月发生在上海那起号称“涉及金额最大的虚拟财富纠纷案”当中,原告郭先生提出“购买点卡时运营商不主动提供发票”或许只是冰山一角。

目前国内网络游戏通常提供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完成人民币兑换虚拟货币的消费行为,前者为实体卡消费,后者则是线上直接充值。但无论哪种方式,在用户不主动索要发票的情况下,运营商均不会提供发票。

“事实上无论怎么监管,运营商的强势地位都不太可能发生本质变化。”祝志军说,“毕竟虚拟世界是游戏运营商构建的。在国民经济的所有产业中,没有任 何产业可以像网络游戏业一样,由运营商发行货币,实现对虚拟经济系统的完全控制;同时运营商还不承认用户的物权,所有虚拟财产均归运营商所有,可以随时终 止服务而用不承担法律责任。在那个世界里,他们是神。”

第四部分 结束语:永远完成不了的审判

一个月前和圈内某资深的媒体人聊天,谈到网络游戏的话题时这位来自上海的美女记者笑称,玩网络游戏,从本质上讲就是花人民币雇佣游戏运营商对他们自己服务器上的数据进行不同方式的排列组合,运营商可以赚得盆满钵满,但自己却得不到任何保障。

“网络游戏所形成的虚拟世界几乎是全封闭的,如果不玩游戏,那你对虚拟世界的了解不会多于你对某个非洲小国的了解。建立在这种不了解基础上的批判,通常都是不准确,也不能切中要害的。”

按照目前主管职能机构的看法,网络游戏业和烟酒等容易带来社会负面影响的行业类似,一方面能够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另外一方面也需要通过疏导来解决 社会问题。时下针对网络游戏的批判大多来自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比如“网瘾”。主管部门对此给出的解决办法是强制网络游戏运营商上马“防沉迷系统”,从实际 效果上来看,该系统在运行两年之后的确在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于游戏世界的层面上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并没能解决网络游戏行业的社会影响。

因为相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年轻的成年人们才是真正的游戏主力军。而他们所需要的不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或是对游戏运营商一而再再而三的道德审判,而是实实在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让人遗憾的是,从技术角度出发,司法体系对于虚拟世界里所发生的一切或许永远都只能是门外汉。而按照“主张者举证”的法律精神,永远位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如果和运营商站到了对立面,举证的难度几乎接近无穷大。

所以我们或许只能去期待一套完善的法制体系出台,从而彻底改变这种尴尬。但就像国税总局试图对虚拟货币交易收税的办法引发的反对多过支持一样,把现实世界里的法制体系直接搬进虚拟世界明显并不可行,就像是用冰块去灭火一样,无论怎么看,都会慢了半拍。

同样的道理,用道德审判的方式去批判网络游戏行业也并不合理。尽管如今虚拟世界里的经济问题通常都会转变成为现实世界里的社会问题,但问题的症结在于虚拟世界本身,而不在现实社会当中。(搜狐IT独家供稿稿件,禁止转载)

2008年11月18日星期二

黑客多次攻“瘫”新浪被公诉

黑客张某利用技术攻击新浪网站的服务器,使新浪网无法提供服务达500余分钟。昨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张某因涉嫌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公诉至法院。

33岁的张某是辽宁人,高中文化,没有固定职业。检察机关指控,去年12月4日至今年1月8日间,张某通过拒绝服务攻击方式(DDOS),对位于海 淀区的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UT网络服务器进行攻击,造成该公司位于广州、天津、北京等地的UT服务器全面堵塞,无法对外提供网络服务,总时长达 500余分钟。经鉴定,张某的行为造成经济损失达48.42万元。

检方认为,张某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干扰,使其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根据刑法规定,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新浪网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遭到张某黑客技术攻击时,新浪网机房带宽的出口被堵死,造成部分地区的用户无法登录网站,有些功能不能 使用,很多页面不能顺利打开。新浪网接到用户反映后,技术人员立即展开修复工作,大部分问题在5到10分钟内得到修复。故障排除后,张某又数次对网站进行 攻击,总攻击时长达到500多分钟。

2008年11月15日星期六

网络媒体与突发公共危机应对

11月15日消息,2008年新媒体传播学年会今日在人民大学召开,本届年会主题为“融合、创新、变革”,全国顶尖新媒体传播学领域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并对现场论文进行点评。新浪网作为协办单位对会议进行全程报道。

图为北京市崇文区文化委党委书记贾红梅做报告。

以下为其报告全文:

贾红梅:非常感谢年会给我这么一个机会与大家交流自己的一点学习心得。我今天报告的题目是网络媒体与公共危机应对。从汶川地震报道当中我们总结出两点,第一,5月1号中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加上我们媒体在汶川地震当中的积极配合,加上在地震当中我们社会公众的热情参与,汶川地震报道演绎了一个中国应急报道的神话,也获得国内外公众、舆论对中国媒体的认可。

第二个,呼唤一个应急报道的公共信息平台。公共危机处理除了政府的举措之外还有三个要素,一个就是政府的信息公开,第二个就是公众的配合与参与,第三个就是民众和政府之间的信息通道。这个信息通道实际上责任就落在了媒体身上。汶川地震实际上网络媒体以它的数字化的速度优势,它的每一秒钟可以达到传播18.6万英里的速度,完成了一个从大家不是特别认可的地位进入了一个主流媒体的地位,也就实现了天下媒介皆为我用,天下信息皆为我集的态势。但是同时也暴露了网络媒体当中的一些问题,同时也呼唤一个依托网络媒体信息平台的建设。

第二个问题,网络承担信息平台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一个,关于第一时间,第一时间我们大家知道,这次 汶川地震政府的信息公开时间是很快的,尤其是和我们前两个冰雪灾害,实际上我们从地震的发生到新华社的第一条网络信息的发布实际上隔了18分钟,这18分钟我们研究媒体的也能看到,就是说这18分钟也是说明了我们政府对于信息公开的一种迟疑。但最后应该还是以非常快的速度进行公开了。

第二个,关于网络媒体的采编能力。网络媒体采编没有专门自己的采编团队,也就造成了采编的质量。

第三是协同意识。

第四个是关于网络流言。刚才网络办的同志也提出,就是关于百度贴吧的问题,百度贴吧的网络流言是关于地震的预测,实际上网络流言可核实性不是特别流利。

第五个就是关于新闻伦理问题,比如说对于痛哭的受害者家属,包括对于操场这些学生的尸体,这种报道的角度问题也呼唤新闻媒体伦理道德问题。

第三个就是与政府建立沟通协作机制。首先政府他是危机报道中最具权威的信息来源,所以首选的网络媒体要与政府形成一个协作机制,同时政府也应该为网络媒体进入危机处理事件创造条件和机会。目前来说,现在从地震以后,像咱们几个主要的网络媒体,像新浪、搜狐也是开始逐渐的进入咱们政府的一些新闻发布和重要的信息采访渠道。

第二关于网络,政府在信息发布同时应该把网络作为它的发布的重要载体,也应该是一个首选渠道。同时网络也应该在培养危机意识,尤其事前、事中的作用。我们大家知道有一些关于危机的信息,比如说关于财产的损失、自然的一些状况,应该说首先是在网络上开始有反映。那么作为网络媒体,应该将这个信息,就是说他有这个危机意识,能够及时捕捉这些的信息,进行与政府沟通,为政府赢得处理危机的时间。事中是将我们民众在危机过程当中的一些情况及时报道给有关的政府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

第二就是采取跨媒体合作战略,我们知道网络的真实性问题,大家对网络真实性一度是非常怀疑的,由于它的开放、匿名、它的实时性,但是我们通过汶川地震,我们对网络的这种特点也开始认识到了,同时我们也呼唤网络的新闻真实性,同时也要求传播者对新闻事实进行正确的认识和判断。

第三个,要提高网络媒体公信力,一方面要克服网络媒体的不确定性,就需要与其他的传统媒体进行合作。传统媒体的优势,首先是报纸,报纸的优势首先是它公认的优秀品质和权威,报纸的报道总体来说,一般的老百姓看到了报纸的报道都会相信。第二个就是电视媒体,电视媒体如果说我们的网络媒体克服了一些障碍,比如说我们现在的视频技术,因为目前网络视频开始实施了,但是网络视频它的技术还不过关,如果说技术过关,网络媒体可以应用它的强大的视频资源为我所用。所以跨媒体合作是一个国际化的趋势。

第三个就是关于舆情控制与博客圈,应急报道的舆情控制要与政府同步。这个不说了。说一下新型网络媒体博客圈问题,我想主要有这么几个步骤。一个,关于网络日志,一开始博客日志出现之后,我想很多人也经历过这个阶段,博客日志写完之后无人分享,后来出现了一个技术,也就是固定链接。接下来的技术就是RSS,也就是说通过这个技术实现了链接,链接一个网页,订阅一个网页,每当这个界面产生变化都会得到通知,也就是说实现了一个增量的互联网态势。

最后就是与固定连接的结合,超级链接,于是博客圈形成了。我们如果说把博客作为一个个人媒体的话,这个个人媒体它使每个人都能成为一个新闻传播者,都能成为一个新闻的发送者,博客圈就是一个新式的媒体。

最后,关于草根媒体的力量。我们说网民的素质应该说都有一定的学历和知识的,尤其是撰写博客的一些人,现在博客圈的影响力比我们预想的要大的多,尤其作为一个整体的博客圈力量,已经开始让一些主流媒体不可小视了。谢谢大家。

白大夫遭批非“不白之冤” 315投诉网胜诉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莫丽娟) “白大夫状告315投诉网名誉侵权案”有了终审判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315投诉网发布消费者对白大夫的产品投诉不构成侵权,并认为企业有“对批评 的容忍义务”,撤消“315投诉网赔偿白大夫10万余元”一审判决,裁定驳回白大夫诉讼请求。

  据生产和销售白大夫系列化妆品的澳大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澳大公司)称,自2006年6月份起,他们发现315投诉网上有很多关于白大夫 系列化妆品的投诉,便委托律师向315投诉网发出书面信函,要求其立即删除,但对方未采取行动。次年2月7日,澳大公司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315投诉网立即停止在网站上刊载不实投诉等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80万元及因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6.5万多元。法院审理认为315投诉网 已构成违法,遂判决其立即停止刊载不实投诉或投诉报道及其他文稿等全部侵权行为,书面赔礼道歉,支付赔偿金10.5万余元。

  315投诉网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其代理律师认为,不管内容真实与否,是否含有侮辱诽谤言词,要求315投诉网停止刊载所有帖 子实质是剥夺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广州中院认为,企业有容忍批评的义务,至于网站审查帖子内容真实性的问题,不宜给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施 加过重的审查义务,应兼顾被评论一方合法权益。网帖属于消费者正当舆论监督,不构成名誉侵权。

  合生元曾告315投诉网也败诉

  315投诉网站曾被广州市合生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合生元)告上法庭。昨日,广州中院认定315网站不构成侵权驳回广州合生元的诉讼请求。

  2005年8月23日,广州合生元发现315投诉网上贴了署名为武文的转贴文章——《法国合生元及其研究数据可靠性》,其中称合生元产品并非法 国公司研制生产。广州合生元遂发出律师函要求315投诉网立即删除,但315投诉网并未执行。于是,广州合生元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将315投诉网告上天河 区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判决315投诉网败诉,判令其立即删除文章并道歉,支付赔偿金8万元。315投诉网不服,向广州中院提起上诉,该法院不能以“消费者 对损害其合法权利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企业有容忍批评的义务”等原因驳回其诉讼请求。

2008年11月14日星期五

阻止已离职员工向苹果报道 IBM遭到反诉

【赛迪网讯】11月15日消息,等候担任苹果iPhone部门负责人的前IBM官员Mark Papermaster在一项非竞争协议的分歧中对于其前雇主IBM提出了反诉。

  Papermaster在向纽约联邦法院提出的反诉中称,IBM与Papermaster之间的非竞争协议不适用于他可能在苹果担任的职务,因为在Papermaster任职的范围内没有这两家公司竞争的地方。

苹果今年10月雇佣Papermaster替代即将离任的iPod官员Tony Fadell并且领导未来版本的iPhone的开发。但是,IBM提出了起诉要求苹果在一年之内不得雇佣Papermaster。

  Papermaster的反诉重点是非竞争协议条款。他说,这个协议条款太广泛,不允许他在离开IBM之后的一年里在世界上的任何技术公司工 作。Papermaster说,这个条款中的“商业企业”的限制太广泛,是没有道理的。这个限制条款禁止Papermaster在任何与他以前的业务部门 竞争的公司工作,尽管他在那家公司的具体工作与IBM是没有竞争的。非竞争协议中的“重要竞争者或者主要竞争者”的条款限制Papermaster在这些 公司工作,尽管Papermaster在这些公司的工作与他在IBM的工作没有任何关系。Papermaster说,这些条款对于保护IBM的任何合法利 益都是没有必要的。

Papermaster说,非竞争协议规定的时间长度也是没有道理的。在技术领域,Papermaster拥有的任何商业机密在一年期限结束之前早就没有价值了。限制地区的条款也是没有道理的。Papermaster在过去的17年里一直在德克萨斯州奥斯汀工作。但是,IBM的非竞争条款限制的地区却是有IBM业务的世界任何地区。这些条款对于保护IBM的合法权益也是没有意义的。

IBM已经成功地得到了初步禁制令,阻止Papermaster向苹果报到。不过,在这种案子中,这个禁制令不过是一个标准的程序。双方计划在下周二召开有关这个案子的协商会议。

2008年11月12日星期三

小说遭网站擅自转载作者将企业告上法

因自己写的小说遭到某网站的擅自转载,作者丁先生将该网站经营者南京掌门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昨天上午,杨浦区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并首次通过网络对该院审理的案件进行直播。

家住吉林省的丁先生诉称,他是小说《小心女人》一书的作者,并在吉林省版权局进行了作品登记,该书由珠海出版社于2005年5月出版。

在此之后,他发现南京掌门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自己许可,擅自在所属网站上以《被女人玩弄》为名,刊登并供用户下载该书内容,且未支付报酬。

丁先生认为,由于南京掌门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他对作品享有的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且主观过错明显,遂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其网站首页刊登致歉声明、赔偿原告包括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2.9万元。

在昨天上午的庭审中,掌门公司辩称:涉案作品是该网站的用户上传,网站在“用户注册声明”中已告知用户上传时不得张贴任何侵犯版权的材料,网站只对 网民上传内容是否涉及黄色和是否包含反动言论进行审核,其他内容并不审查。网站已尽到了审查义务,在丁先生起诉后,也已在网站上删除了该作品,故网站未侵 犯丁先生的权利,不同意丁先生的诉讼请求。

而丁先生则认为,网民上传作品后,在百阅网的网页上并不能立即找到上传的信息,而是经网站审核在几天后方能显示。网民上传涉案小说只是投稿的行为,至于是否予以发布,主导权在网站,故掌门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

合议庭表示将在评议后择日宣判。

2008年11月11日星期二

腾讯发布首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关注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推动互联网健康发展、创造社会价值、员工和用户关怀、社会公益事业五个角度,腾讯发布互联网社会责任报告,标志着中国互联网正在从商业成熟走向管理成熟。

十年践行,打造具有社会责任的互联网企业

——腾讯发布首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腾讯科技讯 11月11日,腾讯公司选择以发布《腾讯企业公民暨社会责任报告》的形式来度过自己“十周岁”的生日。

腾讯发布首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1998-2008腾讯《企业公民暨社会责任报告》(点击下载)

这份报告系统性的阐述了腾讯由中国最大的互联网企业到如何成长为一位优秀“企业公民”所历经的实践和思考。作为中国互联网第一份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该报告的发布也标志着,在我国尚属年轻的互联网产业正步入了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的“成熟期”。

在这份拥有五大章节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当中,腾讯将视角放在了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推动互联网 健康发展、创造社会价值、员工和用户关怀、社会公益事业等五个重要领域。在详细记录了10年来腾讯面向社会、行业和用户所履行的社会责任,而且还首次向外 界详细披露了腾讯在员工培养、文化建设、内部管理、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具有积极影响的企业经验。

自主知识产权

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核心战略的自主创新领域,腾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第 2季度,腾讯公司共申请国内外专利1645项,超过了中国其他互联网企业申请专利的总和。旺盛的创新能力使腾讯一直保持在行业发展的前沿,在企业内部,腾 讯投资过亿设立了中国互联网首家研究院——腾讯研究院,与腾讯创新中心一起,专注于互联网六大核心基础技术——存储技术、数据挖掘、多媒体、中文处理、分 布式网络、信息安全——和未来3~5年创新应用的研究。对外,腾讯在全国15所高校建立以大学生为主体的“腾讯创新俱乐部”,充分调动高校及大学生参与企 业创新,累计直接参与人数超过6万人。同时,腾讯还在美国、韩国等国家并购数家互联网技术研发公司,利用“外脑”拓展创新实力,为腾讯的创新发展铺垫国际 化基础。

推动互联网健康发展

在推动民族互联网行业的整体进步和繁荣方面,腾讯首次提出了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即时通讯 产业标准。目前,中国是世界上除美国外唯一一个本土即时通讯产品占据主流市场地位的国家,腾讯也是世界上唯一一家依托即时通讯构建商业模式的互联网企业。 腾讯不仅强调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重视对合作伙伴、利益相关人、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尊重。腾讯近几年一直在推动版权保护和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发起成立 了深圳版权协会并积极推动了地方政府相关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带动了我国互联网法律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发展。

腾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也指出,互联网作为新的信息传播工具在带给人们全新视野的同时,也潜藏 着危机和隐患,作为拥有中国最多互联网用户的腾讯公司10年来一直积极推动网络社会的诚信建设和倡导开展网络自律活动,打造健康、绿色的互联网服务已经成 为了腾讯发展的“金科玉律”。

创造社会价值

企业的社会责任将最终体现于企业所创造的社会价值。经过10年的发展,目前腾讯拥有了3.7亿活跃帐户,以QQ为代表的互联网服务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现象,正在潜移默化而又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

腾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每天都有上亿的网民通过腾讯的平台传递着亲情、友情和爱心,每天 都在利用腾讯的服务获取信息、沟通交流、提高工作效率。在众多的社会热点事件当中,腾讯体现了强大的社会影响力,2007年的除夕之夜,近50万的世界各 地的华人同胞通过腾讯平台观看春晚;在今年两会期间,超过上百万的网友通过腾讯网建 言献策,关注国计民生;汶川特大地震时期,来自腾讯网友的捐款达到了2300多万;北京奥运会期间,有6000多万人参与了在线火炬传递,有16亿人次通 过QQ率先获知奥运信息。中科院研究生院教授潘辛平认为,“腾讯发展短短十年,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名符其实的虚拟社会。这个社会有数亿人每天有近十个小时参 与其中;这个社会有生活,有学习,有工作,也有生意,还有情感交流;在这个社会以低廉的成本、灵活多样的形式,为我们提供了远超过传统模式的学习、交流和 信息获取方式。”

除此之外,腾讯还带动了一批互联网内容提供商、服务提供商的发展,促进了全国互联网相关文化 产业的兴起和发展,目前,主要为腾讯提供内容的服务商共有254家,采购额高达十几亿。腾讯旗下的拍拍网,方便QQ 用户进行创业、投资和交易,目前登录用户数超过1.7亿,为数百万人解决了就业问题。2007年,腾讯总共为国家纳税近5亿元人民币。

查看更多内容 请下载完整版《企业公民暨社会责任报告》

2008年11月10日星期一

大商集团依势欺人 状告dashang.com域名侵权

尊米网2008年11月11日最新消息,大连龙头企业大商集团(600694.SH)于近日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大连知名电子商务网站-大商网使用的域名 dashang.com侵犯其商标权,要求被告赔款并“归还”域名dashang.com所有权。此事传开后激起业内广泛关注与争议,有网友指责大商集团 此行为是依势欺人。

下面让我们来客观的分析一下域名dashang.com争议案:

两家“大商网”创办时间对比

2000年1月25日,域名dashang.com被注册,2006年6月被大连天眼网络有限公司启用——同名网站“大商网”正式上线运营,此后相继在国内各大城市搭建了分站。

2006年11月6日,大商集团成功注册域名ourdashang.com,并于同年12月下旬正式启用——旗下电子商务平台“大商集团网上商城”正式上线运营。

“dashang”相关商标注册时效

1998年6月22日,大商集团向商标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商标“大商 dashang”,并于2000年2月21日获批生效(®)。

2007年下半年,大连天眼网络有限公司提交“大商网 dashang.com”商标申请,现已被受理(™)。

与“国美 guomei.com争议案”如出一辙

有网友指出,dashang.com争议案与几年前国美集团起诉guomei.com的域名争议案情况非常相似,都是知名企业为了获得其品牌相关域名而状告小公司或个人。

有关专业人士认为此案与“guomei.com案”细节并不相同,从时效性上分析,域名dashang.com注册时间早于大商集团商标“大商 dashang”的生效时间,从这一点看天眼网络应用域名dashang.com不构成对大商集团商标权的侵犯。

双方公司品牌简介

大商集团成立于90年代初,于1993年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此后业务发展迅速,于2008年中国500强企业中名列第85位。旗下网站大商集团网上商城(www.ourdashang.com)创办于2006年12月,致力于B2C模式的电子商城服务。

天眼网络旗下大商网(www.dashang.com)创办于2006年6月15日,是针对大连本地市场,专为商家、专卖店、代理商、商品经销商和生产商提供商品展示和宣传平台。

网络社区的概念与分类研究

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中国内地网民的总数已达1.23 亿,生活在各自半封闭的社区里的人们正通过网络来相互进行着沟通和了解,而从根本上看,web2.0就是互联网社区化概念的延伸,社区化的生命力就来自于 ”互动”。互联网正在构建着一个庞大的网络社会,人们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在网络上寻找与自己同质的群体——社区。从论坛、博客、QQ群等社区形式的产品在中国的火爆程度可见,人们对于网络社区化的交流方式是非常欢迎的,当共同的兴趣点激发人们的热情参与时,人们变得非常热衷于沟通,并忠实于自己的社区。截至2007年6月,中国有131万家(CNNIC)独立网站,80%以上拥有独立社区。互联网社区在2006年取得了高速的发展,中国网民的论坛/BBS/讨论组/论坛社区应用已经超过即时通讯,成为仅次于收发Email的互联网基本应用,互联网正逐步跨入社区时代。[i]

一、网络社区的概念

自网络社区产生以来,学者们就赋予它以不同的名称。国外分别有“virtual community”、“online community”、“electronic community”、“cyberspace community”、“computer—mediated community”和“Web community”等名称,而我国则有“在线社区”、“网上社区”、“网络社区”、“虚拟社区”、“虚拟社群”等不同叫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内外学者采用虚拟社区这种提法的比较多。但是,我认为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社会的变迁,从管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来看采用“网络社区”的这种提法更为合适。

传统社区通常指以一定地理区域为基础的社会群体。它至少包括以下特征:有一定的地理区域,有一定数量的人口,居民之间有共同的意识和利益,并有着较密切的社会交往。例如,村庄、小城镇、街道邻里、城市的市区或郊区、大都市等等,都是规模不等的社区。在学者们给“社区”下定义的时候,人类社会还处在工业技术时代,尚未进入信息技术时代,而网络社区也还没有问世。关于“虚拟社区”的定义,学者们众说纷纭,各执己见,研究者分别从不同学科出发界定了虚拟社区的定义。(如表1)

资料来源:徐小龙,王方华.虚拟社区研究前沿探析[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7,(9).



从以上这些定义可以看出,网络社区的关键要素是群体、相互交流、网络空间和共同目标。网络社区是一种群体关系,可以是个人之间、个人与群体或者群体之间的关系。这种群体关系是通过群体成员相互交流来形成和维系的,并且具有一定的结构。网络社区存在于网络空间,网络是网络社区的载体,没有网络就无所谓网络社区。群体必须依靠某种联系纽带来维系相互间的关系,这个纽带就是共同的目标。人们加入虚拟社区是受共同目标的驱使,而共同目标可以是追求某种情感、兴趣或者利益。由此,我们给网络社区定义如下:人们为了满足某种需要而在网络空间中相互交流而形成的具有共同目标的社会群体。

许多研究者认为,虚拟社区成员一般都是采用匿名虚拟的身份,隐瞒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社会特征,而不愿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虚拟社区成员在虚拟社区中扮演着与现实生活中不同的角色,甚至是相反的角色。虚拟性是虚拟社区的本质特征,凡是缺乏虚拟性的社区都不是虚拟社区。[ii]我们可以从人们是否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以及网络、现实两个空间这两个维度来分析(如图1)。

从分析中可以看出,在网络空间里以不透露自己真实身份的虚拟身份进行社区交流的可以称为虚拟社区。虚拟世界是虚拟社区存在的“自然环境”。“虚拟”并不等同于“虚幻”,其实,虚拟世界不是另类社会,不是“世外桃源”,而是人类的作品。虚拟世界只是对现实世界的虚拟,现实社会中的许多话动,现在已经转到网络虚拟世界中完成,如购物、读报、聊天、娱乐等。“虚拟实在是实际上而不是事实上为真实的事件或实体”。[iii]混合社区是人们将真实的和虚拟的身份交织在一起,虚拟的名字不过是真实的身份的另一个符号而已。混合社区有两个情况,一种是从现实空间走向网络空间,如同学录,同事工作社区,亲人社区等,这些网民本就认识和熟悉,然后以真实的身份通过网络这个手段在社区里交流和沟通;另一种是从网络空间走向现实空间,如许多兴趣社区,人们首先通过网络找了具有共同兴趣爱好的具有虚拟身份的人们,在一段时间网络交流以后走下网络,到网下开展活动,成为现实中的熟人,但同时还继续保持网络上的联系。

可见,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人们在网络空间的聚集行为反正了变化,虚拟和现实的角色和行为交织在一起的现象越来越多,两者的界限在模糊。虚拟社区的提法已经不能适应网络社会的发展,不能再将虚拟社区和网络社区等同起来,网络社区是一个比虚拟社区更广的概念,网络社区与现实的联系更加紧密,对网络社区的研究对企业的管理和营销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网络社区的分类

国内外研究者对网络社区的分类还没有达成共识,学者们按照不同的标准对虚拟社区进行了不同的分类。Armstrong 和Hagel III(1996)按社区成员的目的将网络社区分为交易社区、兴趣社区、幻想社区和关系社区四种。Plant(2004)按营利性、开放性和管制程度三个维度把虚拟社区分为营利性开放式管制社区、营利性私人管制社区、非营利性开放式管制社区、非营利性私人管制社区,以及营利性管制空间与非营利性管制空间交叠的社区。Dholakia等(2004)把虚拟社区分为网络型(network-based)虚拟社区和群体型(small group—based)虚拟社区。群体型虚拟社区与网络型虚拟社区的区别在于,前者的成员在加盟社区前互相认识,甚至有密切的私人关系。Li按照互动是否同步将虚拟社区分为同步网络社区和异步网络社区。Tsuyoshi和Atsushi(2003)根据管理者和社区主题范围两个指标,将所有的网络消费社区分为9种类型,从社区管理者的角度看,管理者可分为企业、消费者和第三方,从社区的主题看可以分为:主题围绕一个特定的品牌,主题围绕一个产品或服务类别,主题围绕参与者的某种特质。

我们认为从管理学角度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对网络社区进行分类。

1.根据网络社区形成阶段分类。Natalie Fremuth,Andreas Tasch & Michael Fr?nkle(2003)将虚拟品牌社区的演进划分为三个层次:社区如同产品;社区如同沟通的空间;社区如同真实的社区。畅榕(2007)将虚拟品牌社区的形成分为三个阶段:聚集空间的形成;沟通空间的形成;品牌社区的形成。[iv]我们认为,网络社区的形成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如图2)

(1)网络社区如同产品提供的沟通阶段。公告板、论坛、即时通讯、聊天室等众多的产品支持网络社区,通过这些工具,形成了一个可以同步的、异步的、一对一的、一对多的、多对多沟通的沟通空间。在这个网络空间中人们的关系是偶然的、短暂的、同质化的。

(2)网络社区如同真实社区阶段。在网络空间中,人们之间的关系逐渐发展成为长期的、个人化的、固定化的相互联系。

(3)网络社区成了真实的社区阶段。人们从网络空间走向现实空间,网络空间只是人们沟通空间之一,人们更多的面对面地在现实中进行沟通。

所以,我们可以根据网络社区发展的不同阶段,将网络社区分为三个类型。处于第一阶段的网络社区为虚拟型网络社区,在社区中人们的身份是虚拟的,关系的偶然的短暂的;处于第二阶段的社区为虚实之间型网络社区,在社区中的人们有虚拟的身份,但是也会透露照片、电话号码等真实的东西;处于第三阶段的社区为真实型网络社区,人们从虚拟从向真实,为了在真实沟通空间沟通方便,相邻的人们更多地聚集在一起,结果网络社区逐渐变成了真实的社区。

网络空间形成的起点可以是网络工具提供的网络空间,也可以是真实的社区。为了沟通的方便,真实的社区的成员也往往期望在网络空间中找到自己的一块天地。如“ 同学录”为真实的同学们,万科提供的业主的社区等就是为真实社区提供的网络空间。类似于这种从真实空间走向网络空间的社区,我们称之为网络化社区。

2.根据网络社区成员的目的和管理者分类。

按照社区成员的目的可将虚拟社区分为并不互相排斥的交易社区、兴趣社区和关系社区三种,按照网络社区的管理者可为企业、消费者和第三方。我们认为,可以将网络社区成员的目的和管理者两个分类标准结合起来,将网络社区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如表2)

(1)交易社区。交易社区主要旨在促进产品和服务的交易并传递交易信息,包括网络商店、电子拍卖、品牌社区、团购社区等。象这种在电子商店和拍卖网站上围绕共同的经济目标相互交流形成的群体已不是传统社会意义上的社区,我们将不把其列为我们的讨论对象。我们的讨论范围仅限于网上品牌社区和团购社区等这些典型的具有传统社会意义的网络社区。这些网上品牌社区和团购社区可以由企业创建并管理,企业通过聚集具有共同品牌爱好或采购目的的消费者形成社区,并在社区中利用管理者的有利条件传播品牌或产品信息,为消费者提供信息服务和相互沟通的平台。网上品牌社区和团购社区也可以是由消费者自发创建并管理,社区内的成员都是自由平等的消费者,他们可以在一起自主地交流和讨论。网上品牌社区和团购社区可以是由企业委托第三方创建和管理,如新浪与NIKE合作创建的“我为鞋狂”社区,也可以由第三方网站(如齐家网)创建和管理并聚集大量具有共同目的的消费者。

(2)兴趣社区。兴趣社区聚集相同兴趣或具有某种幻想的参与者就专门的主题进行广泛的交流。兴趣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因工作上的兴趣聚集形成的,如研究社区,工作社区等;也可以是因业余爱好社区,如羽毛球社区,象棋社区,泡吧社区,户外旅游社区等。兴趣社区可以是由企业或第三方创建并管理的,可以通过这些兴趣聚集具有相同爱好的人员,而这些人员相当大程度上和企业的目标市场的顾客重叠,可以为企业带来潜在的顾客;兴趣社区也可以是由消费者创建并管理的,他们并没有直接的商业目的,创建的初衷是寻找具有相同爱好的人在一起讨论和交流,或者在网下开展相关的活动。

(3)关系社区。关系社区为具有一定生活经历的成员提供了进行深入联系的平台。关系社区里的成员可能是在现实中就认识并具有良好的关系,如同学录中的同班同学;也可以是在网络上认识的具有相同生活经历或相似目的的人,如同学录中的校友、佳缘社区里的为寻觅生活中的另一半的单身男女。企业或第三方可以管理这样的社区,如同学录、媒体创建的QQ交友群等;消费者更是关系社区的管理者的主体,例如大量的QQ交友群就是网又们自发创建并管理的。



三、结论
从以上的分析可见,网络社区是以网络为媒介而形成的社会群体,我们与其说网络是虚拟社会,不如说网络是一种实用工具,这种工具与书信、电话一样帮助人们联系与沟通,所以网络社区不一定是虚拟的,它和现实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真实性的特征越来越明显。网络社区可以是由企业、第三方和消费者管理,但是由于人们在网络中追求独立自主的精神,消费者管理的兴趣社区和关系社区将成为未来网络社区的主体。

参考文献:

[i]康盛创想-艾瑞市场咨询.第三届中国互联网社区发展状况调查报告[J].成功营销,2007,(12).

[ii]徐小龙,王方华.虚拟社区研究前沿探析[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7,(9).

[iii][美]迈克尔·海姆.从界面到网络空间[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O0.

[iv]畅榕.虚拟品牌社区研究[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7.

百度的多元化 谷歌的新机会

曾经的“百度更懂中文”,考虑到当时竞争对手为google,放在搜索引擎上很有杀伤力;但放到电子商务领域,这句话不具任何影响。

品牌多元化之后,百度已经不是那个更懂中文的百度了。

从竞争品牌学的角度考量,在追随期间,百度品牌的DNA(Difference,New,Advantage)定义为更懂中文,再准确不过;在领先期间,百度品牌的DNA转变为“百度一下 你就知道”也很符合。但,当百度多元化之后,百度品牌的DNA就变得无从定义了。

百度和“有啊”之间的品牌关系目前依然暧昧,是“有啊”还是“百度有啊”,或者根本就是“百度C2C”,百度并没有给出一个清晰的界定。

考虑到百度的IM称为“百度HI”,百度和有啊之间的品牌关系很可能会被定义为“百度有啊”

带上百度,在初期可能对“有啊”是有帮助,长期来看将制约“有啊”的空间,更大的影响是,这会让百度的品牌DNA越来越模糊。这种模糊,在尚未尘埃落定的搜索引擎领域,可能给谷歌带来新的机会。

实干家是不相信品牌规划会带来成功的。成功的实干家会在执行中做出规划之后的结果,但是并不是每个实干人事都会很成功,因此规划中的错误很可能带来失败的结果。

品牌DNA的紊乱,直接会导致用户在鉴别品牌时候的困惑,这种困惑放在竞争环境中,将导致用户选择品牌DNA更清晰的对手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如果对手比你还紊乱不要紧,但实际上谷歌,是一个强健的对手。

google所有搜索相关的业务都被命名为google XX,如google earth等;google用户间通信产品都被命名为GXXX,如GMail,GTalk;google其他投资的独立应用都是独立命名,如youtube,orkut,关联度更低。

百度hi,百度空间这些并不能增加搜索价值的命名,很可能会变成鸡肋项目,即使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这个成就如果是一个独立项目可能还不错,但是放在百度品牌下就是一个鸡肋。而这些鸡肋项目的累加,只会是拖累百度品牌。

谷歌不是雅虎,不是ebay,不可简单的类比,凡是国际品牌进入中国必然消亡,老外不懂中国是一个过程,不是一个宿命,只要过了这个过程,自然会回到正常的轨道,而谷歌是最有可能能撑过这个过程的企业,所以对于百度而言,永远不能轻视这个对手。

更糟糕的是,百度和淘宝之争,很可能会被淘宝扒层皮(当然淘宝确实也会受影响),而这期间得利的,很可能是谷歌。

阿里系全线停止百度的投放损失的不仅仅是一个大的广告单,还给所有广告主做了一个坏榜样。没有百度,可以照样玩得转。

搜索引擎作为规则的制定者,“不作恶”应该是一个信仰,不仅仅是对企业内部而言的,更重要的是最整个生态环境圈而言的。如果生态环境圈对规则制定者 失去了信任,所产生的破坏力是巨大的。站在互联网信息的塔尖,在获得巨大的收益同时,塔基的构成对塔尖的企业是有很多消极要求的,这些要求体现在你不能做 什么,“不做恶”只是最基本的要求,还有众多的“不做”要求,才可能让塔基接受当前规则并在规则下寻求自己的生存空间和竞争力构成。这种类皇权体系存在的 一个前提就是,虽然有人有反心,但揣测到其他人都尊重皇权,没有人敢贸然动手;而不是认为皇帝是武林高手,出手必备灭。退一步讲,即使皇帝有三头六臂,也 是靠不住的。

从现在开始,谷歌可以持续对百度的根基发起骚扰和冲击了。

王通:阿里巴巴集团战略分析

   昨天写了一篇《阿里巴巴B2B必然走向衰落》的博客文章,在这篇文章中,我已经申明了只是针对阿里巴巴B2B业务的分析,俺只是把自己三年前的论调重新说一下,依然招来了马云fans的谩骂,除了谩骂外,没有一个有理有据的拍砖。遗憾啊

  阿里巴巴B2B就是玩一个概念,欺负中小企业不懂网络营销,阿里巴巴收费模式不变,必然走向衰落。但是马云聪明的像外星人,不会坐以待毙的,所以我们来分析一下阿里巴巴的战略,也许可以更好的判断阿里巴巴的走向!
1   1、阿里巴巴推出旺铺

  阿里巴巴的旺铺就是给中小企业一个简单的自助建站,这个产品看似简单,但是对中小企业还是比较划算的。因为
2000多元,建立一个企业网站,还算划算。阿里巴巴这一策略抢了不少建站公司的饭碗,但是还是聪明的一招。

  建议:产品做的更好些,如果能够整合一些按照效果付费的营销推广服务融入进去,可以获得飞跃的发展。
2   2、阿里巴巴推出创业加盟平台业务

  阿里巴巴眼红
U8828等等网站赚钱爽,也推出了创业加盟平台,这一做法并不聪明,因为这个领域水太深,且太黑。一个这个领域业内的朋友是这样评价这类加盟项目的,里面90%以上创业加盟项目都是骗加盟费的!

  建议:砍掉此项目
  3、阿里软件项目

  
阿里巴巴推出这个项目是非常聪明的,因为这个项目可以很好的在阿里巴巴目前的客户身上挖掘出新的价值。但是就目前的形式而言,阿里巴巴在这个项目上下的功夫似乎还太少。
  建议:像对待淘宝那样,进一步加大力度才能有更快的发展!
  4、口碑网
   阿里巴巴自己团队出去做的,然后在收购回来,在分类信息里面做的不算顶尖,但是还是不错。并且最近已经开始通过旺铺来收钱。
   建议:口碑旺铺应该搞的更加个性化一些,同时价格降低一半,估计可以有更加疯狂的销售增长。
  5、淘宝网
  烧了N多亿,烧到了中国C2C老大的位置,帮助无数的人赚了钱,但是自己却还没赚钱。如果不是因为淘宝已经把用户培养成了免费习惯,用ebay在其他国家的收费模式的话,淘宝就赚疯了。但是,中国的互联网就是免费的环境,要收钱,还需要等待。
  建议:不能从开店赚钱,可以从营销赚钱,应该在淘宝中坚持合理卖广告位。
  6、阿里妈妈
  在几年前,我就在文章中说过,C2C在开店这个环节很难收钱,因为大家都免费。但是在帮助网店推广和营销这个环节收钱是不难的,所以推出阿里妈妈这个策略还是比较聪明的。但是,阿里妈妈太一味的追求大而全了,反而失去了特点。同时和淘宝的结合还不够,没有更好去挖掘淘宝店铺的价值。
  建议:简单一点,和淘宝结合更加紧密一点才能更快发展!
  7、支付宝
  这是阿里巴巴集团的一个宝贝啊,里面的现金流太庞大了,收利息就赚不少,不知道阿里巴巴会不会成立支付宝银行啊。呵呵!
  8、雅虎中国
  当年周鸿祎把雅虎中国搞的挺不错的,特别是搞出的那个一搜,短短一年几乎可以和百度扳一扳手腕了,硬是被马云稀里糊涂的掐死了。今后后来马云投了不少钱来烧雅虎中国,但是依然不能把这个美国风格的雅虎中国烧起来,搞的今天的雅虎中国像个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点评完阿里巴巴旗下的这些项目,我们再来分析他的下一步发展可能:
1、  阿里巴巴B2B发展分析:

  阿里巴巴B2B目前针对国内的外贸企业提供的金牌供应商价格太高,不甚划算,发展可能不会太乐观,针对国内企业低成本的旺铺销售,会越来越好。针对国际化走向海外,除了日本外,很难在其他海外地区很难收上钱,马云一直要喊走向国际,但是却无具体行动或有动作,也不会太大。总体而言,阿里巴巴B2B的业务依然不会再有非常大的飞跃,会逐步走向衰落。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阿里巴巴改变忽悠企业的年费收费方式,改成效果付费方式,那样的话,短期收益大降,当时针对长远也许会有一个新的发展!
2   阿里巴巴股价走势分析:

  三年内,阿里巴巴的股价会一直低迷,为什么呢?今后三年大环境是变动的,而中国中小企业越来越聪明,阿里巴巴要赚中小企业的钱,不能靠忽悠,需要下大功夫了。所以阿里巴巴的业绩不会有迅猛的增长,股价自然也会持续的低迷。


3   阿里巴巴其他业务走势:

  口碑网和雅虎中国都有些鸡肋的感觉,潜力不大,这里就不多谈了。这两个部门能够养活自己不拖累阿里巴巴就不错了。


  淘宝现在虽然不赚钱,但是无限风光,不过这种风光一直都面临在挑战,老的挑战来自腾讯拍拍,新的挑战来自百度,而这两家都是不用烧钱的主,因为这两家公司最不却的就是流量,他们不用烧钱就可以和烧着钱的淘宝耗下去,干下去。所以未来三年,淘宝也不会舒服到哪里去。

  支付宝作为一种支付工具,已经被广泛认可,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更多的普通电子商务网站平台也都会使用支付宝作为其中一个支付平台。所以支付宝发展前景还是比较光明的,竞争也是存在的。好在基础已经打好,后面成本已经不高。会变成一个赚钱的工具。
  阿里妈妈和阿里软件都是在淘宝和阿里巴巴B2B上延伸出的增值服务开发,还需要继续发展,三年后才有可能大有作为。不过事都是人做的,一切还要看这两个项目的运营团队。

  阿里巴巴会继续收购么?

  前一段
51.com被史玉柱收购的时候,据说马云也要收购,最后马云让给了史玉柱。这可能只是媒体炒的一个噱头,如果马云真的收购了,非让他头疼不可。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阿里巴巴不可能像分众传媒那样进行大规模的收购,因为阿里巴巴能够下功夫把自己旗下的项目做的更好,让他们都赚钱,就需要花很大的精力了。所以再去收购的话,必然会消化不良。不过阿里巴巴开始搞风险投资应该是顺其自然的事情。
  扯到这里,真有点佩服马云了,这么多事情,想想都头大,他来领导着做,除了表面上风光外,背后一定也在不断的遇到各种问题和烦恼……
  人生,就是在折腾!
  互联网上的三年,是非常快的三年,也是翻天覆地变化的三年,三年后的阿里巴巴是继续超越呢? 还是逐渐走向平庸?
  版权不限,欢迎转摘,转摘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作者:王通
  首发:http://www.ufoer.com

2008年11月8日星期六

腾讯起诉员工竞业限制案的法律思考

腾讯起诉员工竞业限制案的法律思考

摘要:腾讯公司此次起诉员工的案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内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确实处于尴尬境地:一方面,商业秘密侵权严重,国内高科技企业对于保护自身商业秘密有迫切要求,而另一方面,劳动者对于企业过于强势的维权举动存在很大不满。

正文:最近看到网上的报道, IT巨头的腾讯公司起诉到竞争对手公司工作的前员工,要求其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员工把起诉状和法院传票公布在网上,同时写了一封信声讨腾讯公司,声称该公司没有履行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但却要求其履行义务,有失公平,同时,其认为此案中腾讯公司有以大欺小之嫌。虽然信件的作者写得比较动情,但笔者无意就此事声讨任何一方,只想借分析这个案子的案情,希望大家能从此案中得到一些借鉴。

首先介绍一下什么叫竞业限制,百度百科对此的定义是: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竞业限制是一个常见的法律问题,笔者曾在《网络游戏开发团队的法律保护》、《耐克阿迪达斯竞业限制之争对IT企业的启示》等博客文章中对此专题讨论过。

笔者认为,此案中有两个法律看点值得关注,这两个问题解决了,案件的是非曲直也就清楚了。

问题一、竞业限制补偿的问题。腾讯的前员工在文章中提到,其从腾迅离职至今,该公司从来没有提起过给其竞业限制补偿。这个说法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没有履行竞业限制补偿的义务,员工也就解除了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

对此问题,笔者认为,实践的情况往往比较复杂,笔者就曾碰到过员工离职后,因通讯方式变更,单位无法通知,只能在公证处办理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提存公证。本案不知道是否属于此种情况。但笔者有一个疑问,如果腾讯办理过该员工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提存公证,应该通知该员工才对,否则,即使办理了提存公证,员工也没有办法知道自己身负义务。既然腾讯公司知道该员工的户籍地址(据员工的文章称,法院就是据此地址送达的诉讼文书),那就可以以挂号信的方式进行通知。

问题二、竞业限制的范围问题。根据该员工的文章,其与腾讯公司的劳动合同中确实有竞业禁止的约定,条款是这样说的: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不得在研究、生产、销售或维护甲方经营范围的同类产品与服务(包括即时通信软件 产品、通信聊天交友服务、移动通信增值服务、网络电子游戏、网络娱乐、互联网信息资讯、其他网络产品、其他通信产品、其他软件产品等)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与腾讯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间接地为这些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或提供服务。

笔者可以理解腾讯公司制定此条款的初衷,因为QQ软件的用户粘性极大,因此该公司的产品几乎涉及互联网的每一个方面,作为公司,显然希望把范围扩的大一点。而员工则会认为此条很不公平,因为根据此条,其几乎不能在任何与互联网有关的公司进行工作。笔者认为,不能简单的通过条文看此案,对于是否构成竞业禁止的问题,法院肯定也会根据员工在腾讯工作期间的工作性质,以及其新工作的性质来确定两者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如果确实存在,才会适用相关的竞业限制法规。

对此问题,笔者在此也要建议腾讯以及其他类似的公司完善一下公司的劳动合同。首先,应根据劳动合同法加入竞业限制补偿的条款,其次,竞业限制条款的具体内容可以制定的更人性化一点,比如在合同中列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然后在竞业限制条款中相对应的加入员工离职后不得到在新公司从事与原工作内容和职责相关联工作的内容,这样更合理,员工的感觉显然会更好一点。

最后,腾讯公司此次起诉员工的案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内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确实处于尴尬境地:一方面,商业秘密侵权严重,国内高科技企业对于保护自身商业秘密有迫切要求,而另一方面,劳动者对于企业过于强势的维权举动存在很大不满。这个问题显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除了法规的完善,也要求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

本文作者:游云庭,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MSN & Email: yytboy(@)hotmail.com 电话:8621-22116000,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从网民互动浅析Web2.0时代的网络社会规范

CNNIC互联网发展研究部高级研究顾问 王恩海

随着 技术理念的实现和发展,互联网进入了一个参与、互动、共享的时代。一方面,对于web2.0时代的网民大众而言,上网的多数人不仅仅是被动的信息和服务的分享者,同时更是主动的创造者,在线的人一起工作、分享、互助已经成为网络社会生活的主题。从这一点来看,更贴近“人性本善”的乐天的硅谷精神,的确使得信息方式再次发生了质的变革。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web2.0时代,网络社会规范变得越来越难。
Web2.0时代的网络社会延伸和拓展了现实的社会生活,在网站上,只要我愿意,我可以既是网站内容的消费者(浏览者),也是网站内容的制造者,网络社会的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在生活。仅在中国而言,拥有2.53亿网民的一个大社会,多数人的参与行为会使得网络社会更加生机盎然,但同时,网络社会自身的诸多特征也必然使其迥异于现实社会。在网络社会中,也许我有着几个不同的“我”,可能我在不同的论坛中发出的帖子代表的是相互矛盾的立场和观点;在交友网站中,可以用显示社会中我对各种规范、身份和角色的理解,来扮演着不同期望下的不同角色;我也可以反规范、破坏秩序去扰乱网络社会的一方净土,因为我对于你而言是“触不到的人”。同样,可能在遥远的某个地方有一个数据库,它包含着我的个人资料,并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泄漏我的信息;或者,我在偶然的一瞬间也会意识到,我是谁?我在这里做什么?
社会的规范依赖于个人从他人的观点中来评价自身的能力,这是现实社会探讨个体与社会控制关系的出发点。如果现实生活中的每个人,都不是从儿时的挫折与赞扬中来识别和筛选自己未来的行为选择,没有在潜移默化地用“挫折”和“赞扬”中的潜藏的各种是非标准来观察自己、评价自己、强化自己的行为的能力,那么对于社会内部的规范来说将会变得异常的困难。在网络社会中,信息符号已经成为一种生存的“实质”,在这些情形下,我没有稳定的身份、角色、性格、感情。在与他人的互动中,这些持续的不稳定性,使每个自我都去中心化、分散化、多元化,我们都是善变的,我们与他人的关系也仅仅是信息符号间脆弱的关系。如果生活于其中的每个微观的个体都不稳定,那么这个社会的规范一定是很难实现的。
无论是网络社会还是现实社会,社会与制度代表着个体之间有组织、模式化的互动。个体能够根据角色扮演控制自己的认知反应和行为选择,这样才会使网络社会的互动交往具有价值。所以,网络应该为我们每个人提供一个“善意”的平台,而作为每个生活于其中的人,无论你所扮演的角色是真是假,都是来源于对生活互动中、对周围事物的理解和识别,那么,既然有扮演某个角色的能力,就应该可以对自己的行为加以控制,这样你与他人之间的这种互动才具有价值。同样,网络社会中的诸多建设者们,更需要为每个个体在互动中提炼并维系一个群体的信仰、价值和规范。这样,每个生活于其中的人,才会将自己的认知和行为扩展到更加广泛的网络社会标准和观念上。